生鲜灯通常是指通过添加特定光源的颜色来美化肉类、蔬菜、瓜类和水果等生鲜食品外观的照明和其他设施。 近年来,利用鲜灯“美化”待售的食用农产品,逐渐成为农产品市场、超市、生鲜店等场所常见的营销方式。 使用新鲜灯虽然不会通过散热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但可以掩盖缺陷,美化食品的外观和颜色,影响消费者在购买时以“假好看”的外观进行辨别的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影响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引起公众关注。为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鲜灯”的关切,促进生鲜产品消费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6月30日印发了《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023年,其中明确规定“销售新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照明等设施,造成食用农产品真色、光泽明显变化,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知觉”。《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实施后,食用农产品销售商仍使用照明等不符合要求的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在保障上述规定落实工作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加大《办法》实施前后的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杜绝“美化”误导性消费,恢复生鲜产品原貌, 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推进公示,督促自查自纠
《办法》出台后,结合线上线下不同渠道,广泛开展了法律宣传普及工作。 一是实现线下宣传,做到针对人。 对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者和销售商负责人进行培训和走访,分发《办法》、宣传册、画册等法律宣传材料,宣传新规、新要求。 据不完全统计,近5个月来,市场监管部门在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发放、张贴相关宣传品近百万份,有效提升了《禁止生鲜灯《办法》的意识。 二是实现网络宣传的广泛覆盖。 充分利用官方**、微信***抖音***和社会主流**,发布关于禁止使用“鲜灯”误导消费者的提醒警示、相关宣传报告、合法普及宣传等,督促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者和销售商进行全面自查,12月1日前主动停换不符合要求的灯具等设施。 案例 1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新**网红专栏《你点我查,杜哥来了》发布在抖音官方账号上的短**“生鲜食品行业的”美颜相机“将于12月1日起禁播!! 这个数字已经达到了3.1亿次以上,点赞数在12个左右8万,直接推动成都4000多家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商提前主动更换“生鲜灯”。 案例 2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为全省统一模板,对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者和销售者下发了《关于在食用农产品销售中使用“鲜灯”的提醒和警告》。 联合黑龙江省电视台《食品安全龙江》、黑龙江都市频道《新闻夜航》等栏目,通过两次现场检查,加强对新规的宣传和执行,督促食用农产品主体规范照明灯具配置。 明确标准,划清合规界限
禁用“新灯”很重要,但什么样的照明和其他设施是合规的?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规定了商铺、超市、农贸市场等各类公共建筑的照明标准值(具体指标包括照度标准值、统一眩光值、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和显色指数),可作为在超市、超市、集中交易市场设置照明灯具的参考依据, 生鲜店等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许多地方还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当地情况,进一步细化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照明等设施的监管要求。
案例 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基层监管局、市场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商和消费者之间的“四方协调”机制,使利益相关者能够友好地沟通和协商,统一对菜市场使用照明灯具的理解,以“回归肉的自然色泽, 蔬菜、甜瓜和水果”。同时明确了“一参三不准”的标准,即“指选择接近日光原色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彩色光源,不得用彩色灯罩覆盖,不得误导消费者”,为禁止“新灯”和更换不符合传统认知的灯具提供了操作依据但也得到了技术标准的支持。案例 4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对接专业技术机构对灯具技术指标进行对比试验,开展农贸市场肉摊灯具实证活动,将修订后的《放心农贸市场认定标准》纳入《农贸市场肉品交易区照明合理技术值》; 在全省370个新农贸市场更换了28023个标准化照明灯具。加强监管,开展专项治理
《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实施后,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抓农用批发(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果蔬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情况,对可能影响消费者感官判断的“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灯具的商户提出现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据不完全统计,在实施“鲜灯禁令”的第一个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对30多万家食用农产品销售商进行了检查,对仍在使用“鲜灯”的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责令整改28526家,对拒不改正的开具了62张罚单。 群众普遍表示,原来集市的红绿绿“鲜光”不见了,终于看清了肉、菜、瓜、果的真面目。 案例 5浙江省制定了生鲜店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行动计划,将照明要求纳入《生鲜店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督促生鲜商户规范使用照明灯具。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省共检查各类经营实体1.3万余家,更换新灯1.9897盏。 目前,全市240家农贸市场已完成肉类交易区照明灯具整改,1036家生鲜店和大中型超市率先整改到位,累计更换生鲜灯具4718盏。 案例 6江苏省通过“检查监督联动,突击走访同步”,全面开展禁止“生鲜灯”的调查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各地新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使用照明设施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严禁使用明显改变食用农产品真面色的照明设施,并组织人员进行突击抽查。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省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7953家,督促整改2755家。 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继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切实解决群众问题,持续加大市场监管检查力度,防止“新光”死灰复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买得安心。
本文原载于2024年《市场监督管理》半月刊3期。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司。
记者 |李桂星.
审计 |Yu Jackie Chan, 张丽娟.
编辑 |陈莹.
实习编辑 |杨奇.
由中国工商印馆新**和数字出版部出品。
**:系统梳理涉及罚款的行政法规,加大对任意罚款的整治力度!
加油站计量作弊受到惩罚! 罚款和没收金额超过1180万元! 市场监管局具备识别加油机作弊软件的技术能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并实施案例指导制度,防止出现“处罚过小、处罚过重”、“同类案件不同处罚”等问题。
事关个体工商户的发展! 15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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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场监督管理年度刊(半月刊)(共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