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决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分析“硬措施”。
矿山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我国多地煤矿长期高强度生产,设施设备超负荷运转,我国煤矿安全基础薄弱,风险隐患基础不断增多。
针对目前矿山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印发了《关于预防和遏制矿山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 硬措施中的硬招是什么? 它将如何实施? 有什么积极影响? 在1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作出回应。
继续夯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
硬措施的出台,对于扭转当前矿山安全重大事故频发、不断发生的趋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制约因素。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瑞婷说。
坚持追究失职责任,是这一硬措施的一大特点。 张瑞婷表示,硬措施突出了“责任”二字,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实际控制人、部门主管、全域的安全责任,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近期,矿山领域发生一系列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不落实责任的问题。
在硬措施的开头,提出将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整合,每一条都有问责要求,是“硬”的具体体现。 “张瑞婷说。
具体而言,张瑞婷表示,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时,如果类似重大事故隐患屡次发生,矿山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将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停产整改。 对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追究。
在落实部门职责中,建立责任回溯机制,有效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 地方安全生产委员会有效消除监管空白,形成联合监管力量。
在落实属地责任方面,各地着力解决地方监管力度薄弱、保障责任制落实不力、打击违规力度不足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每落实一层安全生产责任,生命就会得到加强。 张瑞婷表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矿山企业要自觉知己,主动履行责任,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技术防御”和“人防”构建了“不敢躲”和“不能躲”的长效机制。
非法生产和建造是造成严重事故的罪魁祸首。 发布会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司司长石宝忠介绍,2023年各级煤矿安全监督监察部门将查处煤矿重大隐患2269个,非煤矿重大隐患1个超过20,000,同比增长%。
今年,我们将以三年铲根行动为指导,以落实硬措施为主线,继续打击各类违法生产、违章施工。 “石宝忠说。
近年来,一些矿难事故被隐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统计司司长赵素琦表示,将采取综合措施,构建“技术防范”和“人防”长效机制,打造矿难“不敢躲”和“躲不住”。
赵素琪表示,矿山企业要在井口和主要作业地点安装一流的监控,所有进入井内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这样才有欺诈行为“无处可藏”。 同时,严报矿难信息,如事故信息未及时报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另一方面,赵素琪表示,鼓励公众和矿工通过网络、微信小程序、**、信件等多种形式进行举报,对经核实的举报最高可给予30万元奖励。 同时,将事故企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有关单位出具虚假证明参与隐瞒事故的,从严处理。
规范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矿山安全生产离不开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的不断提高。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部巡视员王铁根介绍,2022年至2023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开展了全国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对“五岗位”矿山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进行了考核; 对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不具备履行职责能力的“五岗位”矿山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
通过安全教育和执法检查,矿山安全培训进一步规范化,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 王铁根表示,但从近期发生的事故和暴露的问题来看,部分矿山企业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安全培训的重视不够,部分员工的安全意识不足,一些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肤浅,甚至假培训等问题依然存在。
王铁根表示,下一步将加快《矿山安全培训条例》的出台,从制度层面明确矿山“五岗位”矿山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严格把关矿山安全培训机构实践能力,坚决整治假培训、假考试、假证书等乱象; 加强矿山安全培训管理,严格实行教考分离。
新华社记者 叶浩明、王玉浩。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