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作为商品的时代:对历史与现实的反思
人口贩运由来已久。
据了解,白离溪原本是春秋时期的奴隶,但因为天赋异禀,受到秦国的青睐,秦沐公用五张黑羊皮从市场上买下了他,于是叫白离溪"武阳医生"。
晋朝时期,朝廷也对买卖人口征收4%的税,买方交1%,卖方交3%。
从晋江渡口,卖的东西,有奴仆丫鬟,有牛马有田房,有纸卷,汇率是万元,官方估算损失了400元,卖方是300元,买方是100元。 没有音量,也就是Kanmu,收货的人是百分之四十,这叫散档。
朱元璋在位期间,曾秉正被免职,故乡远在天边。 他找不到钱,所以他卖掉了他四岁的女儿换取银子,这样他就可以回家了。 朱元璋发现后大怒,下令处死凌迟。 朱元璋的理由很简单:既然你把女儿都卖掉了,以后就没有必要再要女儿了。
著名小说《红楼梦》中的女仆清雯是用钱买来的。
买卖人口作为商品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直到几十年前才结束。 换句话说,在98%的历史中,人们都是作为商品买卖的。
今天,您仍然可以看到许多买卖契约,其中大部分来自**和清朝,以保存为目的。 然而,在这张薄薄的纸背后,却有着一段悲惨的历史。
卖孩子是一门交易。
1937年,由于家庭困难,温唐基仅以12元的价格将6岁的儿子温秋贵卖给了梁家。
这又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这是他在 1921 年达成的卖妻交易。 当时,王殿元生活贫困,他说服两个哥哥同意以八角九分的价格将妻子卖给沈家。 但有一个问题:王殿元的妻子生了一个儿子,儿子肯定只会跟着妈妈,所以还规定母亲再抚养儿子三年再还给王殿元家,孩子三年的衣食费是2万元。
目前尚不清楚王殿元为何要求两个哥哥卖掉妻子,但据信他可能有精神问题,无法独立做决定。
这种钞票与其他钞票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使用手印和脚印,而其他钞票通常有手印。
1921年,青山村的王银珂欠夏家5洋,夏家无力偿还,直到王银珂把钱还给女儿王玉帝。
目前尚不清楚王先生是否已经归还了这笔钱,也不清楚王先生的下落。
这是 1916 年签署的一项附带协议,即共和国成立第五年。
当时,"有效的销售"跟"无效销售"这是有区别的; "无效销售"属于**交易,售出后无赎回权。 有效的销售"属于**交易,售出后无赎回权。 确定销售"这是一项规定赎回所售股份的具体时间和条件的交易。 这是独一无二的"实际销售额"。
他名叫陈正杰,因为家境贫寒,就把东庄贾家家的180两银子给了妻子郑家福祥,让她生了一个孩子。 双方约定,贾家为郑家提供衣食,100天后孩子出生,合同终止。
整件事中最不幸的人是妻子,她不仅被当作商品买卖,还被当作生育工具,生来不养育孩子是很丑陋的。
这是清代的买卖契约,上面写着湖南永顺的王小花治不了父亲的病,以二十五两银子卖给何德才为妾。 与其他卖契不同,这张卖契上盖有村长的公章,这意味着卖契在当时得到了官方的认可。
该期票通常由以下部分组成:"代笔"写,因为卖家写不出来。
以下是当时与有关的一些文件。 从印章、签名和规定来看,当时对的监管是严格的,警察部门必须为每个颁发许可证并要求担保人。 当然,征税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