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消息,据证监会消息,近日,中国证监会对上海赛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信或公司)申请科创板首次上市过程中的欺诈性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是新**法实施以来,中国证监会查处的首例发行人自发行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登记前的欺诈性发行案件。
Silchip在公告中捏造了重大虚假信息,并在2020年将其营业收入总共夸大了1,53672万元,累计利润1246元17万元,根据新**法,对西尔新处以400万元罚款; 时任Silcore董事长的黄学良和时任Silchip董事、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的Toshio Nakama分别被罚款300万元; 时任赛信董事、高级副总裁林凯鹏,时任董事长、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熊世坤分别被罚款200万元; 时任Silchip首席财务官的李雄应被罚款150万元; 时任舍尔信监事会主席的杨璐被罚款100万元。
与之前的处罚不同,这次处罚发生在公司上市之前,也就是说,有人敢于欺诈性发行,不仅不能上市,而且还面临巨额的行政罚款,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项创新的监管措施,将欺诈性发行的垃圾企业拒之门外, 相较于过去的一些无痛惩戒措施,或许这才是监管力度应有的。
随着全球经济深度融合和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日益提高,**作为连接投资者和企业的桥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是,欺诈性发行等违法行为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威胁到了投资者的利益。 近日,中国证监会新任主席上任后首次出具欺诈性发行罚单,无疑为第一国的未来发展敲响了警钟。
此事件为我们提供了以下含义:
加强监管:中国证监会作为资本市场的监管者,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审查和监管,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新董事长上任后首次对虚发罚单,是加强监管的有力宣告。
严格执法:监管部门要坚决打击欺诈性发行等违法行为,绝不姑息。 通过严格的执法,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利益。
完善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是重要的参与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投资者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引导,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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