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雪峰的起诉书上了热搜,很多人都看得雾蒙蒙的,这么离谱的事情,怎么能立案呢?
现在我们来回顾一下整个故事,2024年12月初,张雪峰的《文科都是服务业,什么是服务业? 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舔”,也就是“我会给你一个微笑”。 等言论开始在网络平台上不断传播,并持续发酵。
自12月9日,“张雪峰说文科都是服务业”的词条冲上了热搜的第一名,此时,该话题的阅读量已经超过2亿
随后,一位名叫顾彦友的网友跳出来,说张雪峰的话有误,说他“被严重侮辱侮辱”,准备开始起诉张雪峰,要求张雪峰公开道歉,并支付一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并承担一切法律费用
今年1月8日,该网友在微博发文,称法院已立案。 该案已被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状态处于网上立案审查阶段。
其实眼光明媚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这个叫顾嫣游的人,明明是在蹭张雪峰的人气,索要一元精神损害赔偿,就像开玩笑一样,就像他的网名一样,“顾左右围着他”,明明是醉酒撒谎并不意味着喝醉
然而,这件事的离谱之处在于:为什么这么明显又好玩的所谓“官司”还能提起呢?
这涉及到我们司法过程中的一些知识点,即立案的标准。
立案的时候只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形式审查,听名字就知道,只要有表格,就可以立案。
以什么形式? 两个条件:有明确的原告和被告,并且有初步证据。
让我们来看看《程序守则》是怎么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提起诉讼的条件。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应予支持,该诉讼请求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等,我们称之为实质审查——这些不是由立案法院判断,而是由审判法院判断。起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
(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以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4)证据和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因此,本案的立案事实并不代表法院的任何意见或倾向。
那么我们再想一想,如果是**,这个叫顾彦游的人会不会赢下张雪峰呢?
如果你用脚去想,你肯定不会赢。 如果能赢下,那么就算社会风气彻底破了,以后所有的明星和网红都不敢说一句话。
因为他们都知道,如果他们表达了任何意见,甚至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他们都可以在法庭上被起诉,并承担各种责任。
从法院的角度来看,开创了这个先例之后,这类案件就会层出不穷,再有时间再来办真正重要的刑事案件和严重危害公共秩序的案件
因此,法院肯定不会支持这样的事情。
另一个很重要的点是张雪峰的言论它不指向任何特定的个人这叫顾嫣佑,作为个人诉求,肯定不会支持。
除非,他能纠缠世界上所有的“文科生”,拿出集体诉讼,但这件事显然是不可能的。
张雪峰回应被起诉要红,想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