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规划确定的用于林业发展的土地。
包括冠层密度 02.多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稀疏林地、伐木地、烧毁地、未开发造林地、苗圃地等。 实践中,林地是指树木、竹子、灌木生长的土地,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等林地,不包括树木生长的湿地、城镇、村庄内的绿化林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地、河沟护堤林地。
林地估价的主要方法
01 市场比较法
根据替代原则,将拟评估的林地与近期在市场上交易的类似林地进行对比,并对类似林地的交易情况进行适当修正**,对拟评估林地进行估算。
适用场景:市场比较法适用于林地市场较为活跃且能满足可比实例确定要求的区域,市场比较法可直接用于林地评价,也可用于其他评价方法的相关参数获取。 在特殊情况下,市场比较也可用于评估没有附件和固定装置的林地**。
02 收益恢复方法
根据预期收益原则,假设相关因素不变,拟评估林地在估价期后各期的正常年度净收益将以适当的减量率进行恢复,从而估算拟估价林地**。
适用场景:收益恢复法适用于有收益的林地**的评估,收益还原法用于林地**的评价,计算出的收益与其权利状况相对应。 在特殊情况下,减产方法也可用于评估没有附件和固定装置的林地**。
03成本估算法
按照模拟投入形成当前待评估林地的思想,主要以开发改造林地过程中消耗的客观成本之和为主,加上一定数额的税费、利息、利润和林地增值收入,并进行各种修正,估算待评估林地**。
适用场景:成本近似法适用于开发或修复后的林地评估。
04 剩余法
根据估算开发完成后林地正常交易总额及其增值形式,扣除估算的正常开发成本及相关专业费用、利息、利税,并随余额估算拟评估林地。
适用场景:残差法仅适用于特定用途或特殊增值经营形式**拟开发的林地的评估。
除特殊增值业态外,不宜采用剩余法。
05 《地价修正法》公示
在代入原则的基础上,以公布的林地标杆地价或标定地价结果为基础,在充分比较分析拟评定林地与林地标杆地价或标定地价在内涵和影响因素上的差异的基础上, 拟评估林地是经过全面修订和调整后估算的。
利用林地基准价格结果或林地**标定地价结果对林地进行评价,适用于有基准地价或地价划定结果的地区对林地**进行评价。
适用场景:利用林地基准地价或标定地价结果对林地**进行评价,适用于已有基准地价或划界地价结果的地区对林地**进行评价。 2024年翻开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