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首先,在封建社会中,社会活动的参与者大致分为统治阶级、地主阶级和自由民三个阶级,他们占人口的最大比例。
在封建社会条件下,社会经济模式是男人耕种,女人织布,自由民和地主通过农业生产向统治阶级纳税的自然农业经济。
农业是社会经济的主体,农业稳定意味着社会稳定,所以封建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土地。
因此,每个封建王朝在崛起时期的社会状态是,大部分土地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然后一部分土地由自由民和地主持有。
这种生产资料分配的比例几乎从根本上决定了自由民的生活条件,甚至直接影响了封建王朝的兴衰。
比如西汉初年,经历了秦末的农民起义和楚汉战争,中国大地战火纷飞,社会生产大受破坏,人口急剧减少,底层人民生存困难。
因此,西汉初期的统治者以黄老的学问为治国理念,与人民同在,分配土地,保证自由人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整顿官吏统治。
在这种清明统治政策下,人民有足够的生产资料参与农业生产和再生产,所以在经历了“文京统治”之后,西汉国库充裕,人民人口增加,国家富强,这就是汉武帝在北方拥有匈奴,振兴汉朝的原因。
但是,从汉舜帝时期开始,亲戚势力强大,皇帝权力衰落,朝廷大臣与亲戚势力相互竞争,导致帮派派系形成。
从当地地主开始,他们利用各种自然灾害和重税,从自由民手中购买了大量土地,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自由民只能成为地主的佃户。
地主勾结朝廷,形成金钱和权力的结合,然后反馈给地主,让地主更舒服地吞并土地,最终导致大量自由民成为地主阶级,大地主和官僚迅速崛起,控制了政府。
最终,曾经在天下强盛的汉朝逐渐失去了自由百姓的各种税收,地主阶级与官僚阶级联合换取各种免税,**朝廷的财政逐渐衰落,其治国能力迅速下降。
最终导致外亲王莽篡权,结束了西汉王朝的统治。
其次,由于整个封建王朝统治阶级的“家世观”,封建统治者本身就有一种“自私自利”,导致统治阶级与整个社会形成了鲜明的阶级性格。
封建王朝的统治基础是建立在农业生产经济的基础上的,因为农民直接向统治阶级供应农产品,所以封建统治者一直有“看重农民”的传统观念。
但是,在封建统治者眼中,商业是商人的私利,而不是朝廷的私利,封建统治者认为,如果允许商人做大,商人就有足够的财富来影响封建统治,所以统治者也有了“轻商”的想法。
封建统治本身把整个国家都看作是皇帝的私有财产,天下百姓只是支持天下治天下的工具,所以封建统治者拒绝看到任何影响他们统治的经济模式。
自古以来,商人通过商业获得了很多好处,这对封建统治者来说,商业不能生产农业那样特定的实物商品,商业人口的增加代表着参与农业生产的人数的减少,所以封建统治者一直对商业采取抵制态度。
政治制度。 在封建社会中,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皇帝拥有整个世界,整个统治阶级,本质上是皇帝的奴隶,为皇帝工作。
在封建社会的正常情况下,皇帝的家族被称为“皇室”,皇室负责解决整个封建王朝的继承人问题。
当然,一般情况下,会实行“长子继承制”,父子终,皇帝死后,皇帝的长子继承皇位,有些王朝在封建社会后期,为了避免王子之间为了争夺皇位而自相残杀, 因此采用“诏书”的形式来指定继承人。
这种继承人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封建王朝的命运最终会回到王朝更迭。
每个封建王朝初期,开国皇帝往往精明能干,雄辩有谋略,进境能开疆拓土,退则能守土保民。
但是,这并不能保证开国皇帝后期的君主也能像开国皇帝一样有能力,结果往往是封建王朝被平庸的领主埋葬。
封建王朝的统治阶级一般包括朝廷**和地方各级官员,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推荐的大臣,这些往往是皇帝的亲臣,由文臣担任,不同的封建王朝,拥有不同大小的权力,如秦始皇时期的李斯,明朝的朱元璋内阁。
第二类是文职大臣,由不同时期具有不同职能的大臣担任。
比如秦始皇在位时,孟天曾任长城军统帅,之所以被武官扣留,是因为武官的职能是驻守长城对抗匈奴。 但与此同时,一些文官将承担起担任地方**的职责,专门管理地方政府事务。
第三类,反应大臣,这个职位的大臣,在大多数朝代被称为“御史”,即监督朝廷大臣,在许多情况下,御史和大臣的职能相互重叠。
比如在清朝,巡抚不仅有管理地方事务的权力,还直接监督皇帝的专业能力。
从本质上讲,大臣的权力是皇帝权力的辅助和延伸,所以皇帝的意志在封建社会中几乎是不受阻碍的,因为皇权至高无上,使得权力的野兽无法控制,也注定了封建王朝本身根本没有社会正义。
这就形成了皇帝的亲戚无法无天,却高高在上,老百姓谨慎,但总有意外的状态。
因此,阶级矛盾在封建社会中变得尤为明显和激烈,阶级矛盾成为封建社会更朝的另一大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