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各国的地理边界越来越明显,人员往来也越来越频繁。 为了便于跨国人员的友好交流,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签发护照的方式,护照已成为世界上最常见的出入境证件。
令人惊讶的是,就连封建时期的清朝,也顺应了世界的潮流,加入了发护照的行列。
没有引文的,越境堵界的,百杖三年。 这里的“引文”是入境和出境文件。
有趣的是,在这本书中,出现了“印章”一词,它指的是入境和出境文件。 由此可见,清朝的行政制度虽然尚未形成出入境证件管理制度,但这并不妨碍其发挥重要作用。
乾隆的诵读清楚地记录了各种类型的文件是如何运作的。 比如“从雍正八年开始,在开明马白关开税口岸,有一位同识同住的管家,凡是出关的商人,都会发一张照片和一张烙印腰卡,标明年份和原产地。 ”
这里的“印记”和“腰牌”都表示入境文件。
在清朝时期,出入境证件上的信息已经明确规定。 然而,仍然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护照、照片和腰部标签都没有标明有效期,只有生效日期。
这意味着,如果有人离开这个国家而不回来,他们就无能为力。 清初中期虽然出入境管理逐步规范,但在统一文书名称、确认文书无效方面仍存在疏忽。
尽管如此,此时的清朝仍然沉浸在一个“自我封闭”的世界里,对外来事物缺乏接纳和参照,尤其是在出入管理上,坚持传统。
然而,“护照”的出现标志着这种情况的变化。 清代护照的出现,是融入世界潮流的重要一步。 虽然有人认为“护照”一词最早出现在《尼布楚条约》的汉拉丁文版本中,但这并不意味着“护照”一词出现在康熙二十八年。
事实并非如此。
《尼布丘条约》的拉丁文中文译本,就是将该条约的拉丁文译成中文。 虽然在清朝时期,汉语是全国的官方语言,被大多数人使用,但在《尼布楚条约》签订时,清朝统治者并没有选择汉语作为原始文字,而是选择了满语。
这是因为在清朝统治者眼中,满族和汉族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隔阂。
《尼布楚条约》的原文是用拉丁文和俄文写成的,对于清朝的汉族人来说,要想了解条约的细节,就需要依靠翻译。 早期的中文译本没有使用“护照”一词,而是使用“证件票”来表示当时的出入境证件。
最早的中文版本记载在《清朝祖先志》中,该书写于雍正时期。
黑龙江外记的收录说明清朝主要在嘉庆时期使用"公路票"这个词要传达的意思。 因此,《尼布楚条约》拉丁文版的中文译本"护照"这个词很可能是后人根据对他们所处时代的理解创造的,而不是最初的情况。
那么,“护照”这个词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出现在我国的呢? 事实上,“护照”一词最早出现在清玄宗的记载中。
据史料记载,道光二十年,为了方便美国人入境,专门发行了清**"护照"。发人深省的是,今年是鸦片战争爆发的一年。
这意味着“护照”一词是在清朝被迫与西方进行深入交流之后诞生的。 回顾历史,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此时的清朝正处于西方列强的压迫之下,无法实现与其他国家的外交平等。
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护照”一词应运而生。 在允许外国人过境的压力下,清朝统治者被迫引入国际规则,统一出入境证件名称,并将“护照”定为正式名称。
尽管“护照”一词带有外交羞辱的色彩,但它的初衷是促进外国公民通过中国的合法通行,而不是本国公民。
咸丰十年,法国传教士通过法国使馆向清朝统治者施压"请求"它被允许在北教堂讲道。 面对压力,咸丰命令下级**迅速批准护照,允许他们在境内正常行动。
由此可见,护照这一时期的主要目的是证明外国人在中国的合法通行和活动。 但如果仅此而已,那么护照的羞辱性外交色彩就不明显了。
据清代史料记载,外国人的护照上通常刻着:“有护照,来回走动就要受到保护。 ”
由此可见,中国当时的政策不仅允许外籍人士在中国自由流动,而且保护了他们的人身安全。 这就像向世界宣布,中国尊重外国人,并在外交事务中给予他们特权。
考虑到当时清朝在西方列强面前的弱势地位,此举无疑显示了中国的开放和宽容。 此外,随着清朝开始派**出国办事,中国国内官员也开始享受护照待遇,这也是一个重大变化。
清朝时期,对护照的存放地没有严格的限制,这使得持护照的官员不仅可以出国办事,还可以在国内自由流动。
比如同治元年,一个名叫薄崇武的士兵因为需要练武,拿到了去云南的护照; 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期间,清朝还向那些罪行不值得判处死刑的投降者发放护照,以确保他们不会被处决。
在清代,护照的功能远远超出了我们现代人的想象。 护照除了用作人员通行的证明外,还可用于货物的流通。 比如同治六年,**丁宝珍被派往吉林等地买马,为了保证他顺利买马,朝廷给他发了护照,还具有免征关税的功能。
同治十年,因京、天津等地发生旱灾,朝廷派**到各地购粮,**为了方便他们的行动,还发了相应的护照。
清朝护照不仅保证了人员的自由通行和货物的顺利运输,也反映了社会的等级结构。 最初,护照只适用于外籍人士和国内官员,但后来扩展到特权阶层,最终甚至扩展到普通人。
护照的发放虽然经过严格的等级顺序,但最终促进了清朝与世界的融合。
尽管如此,“银照”和“腰板”等名称仍然并行使用。 1852年,边疆卫士向咸丰皇帝报告说,一些没有“印记”的流浪者擅自离开了边疆设立的检查站。
最后,到了晚清,为了满足不平等条约的要求,清朝不得不给外人发护照,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安全。 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国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日益密切,政府与人民的互动也越来越频繁。
因此,护照签发的要求只能逐步放宽。 这样一来,护照就逐渐演变成了国内普通百姓出国入境的通行证。
只可惜的是,在清朝发给普通公民的护照上,印着27个字,令人印象深刻:“持护照过境时,请立即查放,按约定妥善保护,不要不好意思拦住。
这或许是为保护人民而进行的最后斗争,但这段历史的痕迹依然凄美。 然而,“护照”一词的出现,不仅见证了那段屈辱的历史,而且以其现代意义对中国历史进程做出了独特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