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证监局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对杨、王文正两名自然人内幕交易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决定对上述两名自然人进行处罚,包括没收王文正违法所得1586万元,处以罚款4757万元, 罚款加没收共计6000多万元。
事实上,根据当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披露的信息,近期已有多名自然人因内幕交易被罚款。
2名自然人因内幕交易被罚,其中一人被罚款并没收共计6000多万元
重庆市证监局近日披露了2024年行政处罚第1号决定,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简称2005年《**法》)的有关规定,该局对福建富日电子有限公司的永、王文正内幕交易立案立案侦审。 Ltd.***以下简称Furi Electronics),并依法向当事人通报了行政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依据和权利。当事人余勇没有提交陈述或辩护,也没有要求听证。 应当事人王文正的要求,该局于2023年12月8日和2024年1月18日举行听证会,听取了王文正及其**人的陈述和辩护。 此案的调查和审判现已结束。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内幕信息的形成和披露过程,具体如下:
2018年以来,富日电子的资产负债率持续居高不下,尤其是富日电子子公司深圳中诺通信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亟需通过再融资来增强资本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 期间,富日电子希望通过私募等方式补充流动性,筹集资金,并继续与相关**公司和**公司(包括公募和私募)进行沟通。
2019年10月,经中诺通信子公司深圳迅瑞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诺通信副总经理梁某牟介绍后,时任富日电子董事会秘书徐某生会见了深圳恒信华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华业)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吴某, 并将恒信华业视为潜在投资者。
2019年11月8日,富日电子与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业**)的项目组开始讨论非公开发行的可行性,并要求兴业**项目组尽快提出方案。
2019年11月15日,兴业**项目组与富日电子的徐某生和时任**事务代表吴某飞商讨,形成富日电子的定额增持计划,并要求富日电子董事长卞某航同意开展相关工作。
2019年11月19日,恒信华业的徐某生、吴某飞、吴某非通过**初步交流,有意向参与富日电子定额增持。 2019年11月30日,兴业**项目组向富瑞电子提出两套定向增发方案,富瑞电子决定选择锁定期18个月的定增计划,希望引入恒信华业作为战略投资者。
2019年12月6日,徐某生、吴某飞、兴业**卢某欣、林某志在梁某万办公室与吴恒信华业会面,商讨恒信华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富日电子定向增发的计划。 吴说,如果新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正式出台,他们愿意参与,但需要等到新规正式出台后再讨论具体方案。 吴总口头要求中诺通信核心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参与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
2020年1月10日,经兴业**项目组与富日电子讨论,富日电子决定加快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示范,并通知吴、梁确认恒信华业和中诺通信高管的认购金额。 2020年1月14日,吴某飞、吴某**认定恒信华业认购了2亿元富日电子非公开发行。2020年1月19日,吴某飞成立“F定增通群”微信群,吴某飞通过该微信群向吴某发送了订阅意向书。 2020年2月15日,富日电子与恒信华业交换后,初步确定恒信华业的认购金额增至34亿元。 2020年2月16日,时任恒信华业总经理余勇从恒信华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吴先生处获悉,恒信华业募集的私募**将参与富日电子的私募增发。
2020年2月17日,卞某航向福建电子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董事长苏某南汇报了福瑞电子非公开发行的进展情况,苏某楠原则上同意电子集团按同比例参与福瑞电子非公开发行。 2020年2月27日,富日电子高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提案后,提交电子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审议通过。 2020年2月28日,电子集团党委、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富日电子非公开发行的提案。 2020年3月1日,富日电子召开2020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中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
2020年3月2日,福瑞电子发布《福建福瑞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计划》,拟发行不超过137亿股新股,发行价为553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7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公司债券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此时,内幕消息正式发布。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决定认为,富日电子非公开发行**属于2005年**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以下信息为内幕信息:......2)公司派发股息或增资的计划。指明内幕消息,上述信息在公开前为内幕消息。 内幕消息敏感期的起点不迟于2019年11月15日,富日电子与兴业**商讨了富日电子定额增持计划的形成事宜,并请富日电子董事长卞某航同意开展相关工作; 内幕消息敏感期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2日,富日电子发布相关公告。 内幕消息主要有:富日电子董事长卞某航、时任富日电子董事会秘书徐某生、时任富日电子**事务代表吴某飞、恒信华业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吴某、时任恒信华业总经理余勇等。 其中,吴某不迟于2019年11月19日获悉内幕消息,余勇不迟于2020年2月16日获悉内幕消息。
关于上述两个自然人交易余勇,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余勇于2020年2月27日至2月28日期间,在内幕消息敏感期内控股“富日电子”股份9万股,金额697665元; 2020年2月28日,出售“富日电子”3万股,金额219911元; 内幕消息公布后,2021年2月3日,共出售“富日电子”**60,000股,金额为552397元。 据估计,在永的内幕消息敏感期,“富日电子”**的交易获利7016636元。
关于另一自然人王文正的交易,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王文正联系内幕消息知情人余勇、吴某后,于2020年2月25日、26日、28日累计持有**“富瑞电子”313.81万股,金额2302万元,王文正于3月9日至4月2日全部出售其持有的“富瑞电子”**, 2020年内幕消息公开后。据估计,王文正内幕信息在交易“富日电子”**的敏感期获利1586万元。
本案当事人王文正及其**在听证会上提出陈述和抗辩。 经审查,重庆市证监局未采纳王文正及其**人提出的陈述和答辩意见。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在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根据2005年**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重庆市证监局决定没收余勇违法所得70166罚款36元,并处罚金21万元。 没收王文正违法所得1586万元,并处罚款4757万元。
近日,多位人士因内幕交易被罚款
事实上,根据当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披露的信息,近期已有多名自然人因内幕交易被罚款。
例如,北京证监局2月18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局对小磊、杜军在民生控股的内幕交易进行了调查审理,决定责令余晓磊、杜军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没收违法所得673万元, 并处罚款2019万元。
根据甘肃证监局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对崔香米对江苏宝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国际)的内幕交易进行了调查审理,决定对崔香蜜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责任人:叶淑云。
校对:朱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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