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委会印发《攻治安全生产根源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部署实施攻治安全生产根源“八大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1、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结合第一党校,重点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专项教育培训,巩固和完善“党校第一主教室+各地区教室”同步模式,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相关重点行业和领域,包括:2024年重点对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医院消防安全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对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 2026年,重点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 各地区和国家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对未涉及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2.开展完善重大事故判定标准体系的行动
2.总结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经验和做法,修订完善多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覆盖各行业的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 对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和领域,要及时修订完善,增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对新问题、新风险的标准要求进行补充和完善; 对已出台推荐标准或试行暂行措施的,要积极总结,并在2024年底前升级为部门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增强其权威性。 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修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南、指南等配套文件,并制作相关文件,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高排查整改质量。
3、对重大事故进行动态归零行动
3.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各类发展规划安全风险评估协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与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等,制定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制产业目录; 高新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因地制宜,严格接纳,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源头治理。
4.完善健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健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带队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本单位重大事故排查整改检查(高风险行业至少每月一次), 完善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体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专家、企业离退休技术安全人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调查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改专业性。 对未开展调查、明显未发现问题、发现后拒不改正等,导致重大事故长期存在的,参考事故调查处理,找出问题,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
5.完善地方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审核检查销售数量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到2024年底,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及时采取信函、通报、面谈、**等措施。 修订《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管理监督管理。
6.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2024年底前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通过企业自查报告、监督检查结果、公开报告核查等多种渠道实现重大事故隐患调查的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和集中。 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实施清单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执行情况,并按顺序逐一推进销售编号整改。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7.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预预防数字化转型,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应用和升级; 矿山、尾矿池、建筑、交通、水利、能源、消防、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爆炸、烟花爆竹、油气储存、油气开采等。到2024年底,建设健全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体系,到2025年底实现重大危险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全覆盖建设了一批不同层次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提高了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8.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和淘汰落后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筑、交通、燃气等行业的淘汰更新力度。 依法加快有序关闭“小分散”企业、关闭尾矿库、淘汰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更新改造旧渔船、改造老化工生产设备、非法生产销售“大吨小标”货车, 并推动到2025年底淘汰和撤出所有变种拖拉机。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力度,加快突破安全生产重要装备关键核心技术。 大力推进“机械化替代、自动化、减量化”,提高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军工、民用爆炸、隧道施工等行业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推动在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商业自建房屋、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器和灭火装置。 研究制定强制性标准,促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的安装和应用。
9.深入开展老地方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与生命保护工程建设、水库风险清除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紧急逃生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工程治理行动。 组织开展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评审验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处理。 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安全隐患自建房屋全覆盖,持续推进安全基础设施质量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5、开展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安全素质和能力的行动
10.推动深化和完善危险化学品、油气开采、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风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安全技能培训,严格考核高风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并将重大事故排查整改的相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出台《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加强设备配置和设施建设,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审查,并在2024年底前撤换一批不合格机构。 优化特种作业考试证管理,到2025年底在国家层面构建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互联网+综合管理服务”体系,促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管理电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严格遵守消防安全, 安全生产等操作规程。
11.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实际情况,到2024年底,全面细化和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率、内容、范围、时间等要求,完善教育培训效果监督检查机制; 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相关员工的安全准入机制和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人员的退出机制,提高员工的整体能力水平。 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租赁等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将接受作业指导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人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开展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高相关员工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2.着力提高员工避难避险意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避难逃生演练(高风险行业至少每半年一次),使全体员工熟悉逃生通道、安全逃生和应急响应要求, 并形成规范化机制。推动高风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全面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适应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救援需要。
6、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13.结合国际安全管理体系的经验和实践,2024年试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重点对大中型企业2025年修订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研究制定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微型企业,及时更新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标准。
14.探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分级制度,积极推动和引导相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大力遴选和建立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对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企业实施减少检查频次、优先复工复产验收、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等激励政策; 和信用信用评级。到2025年底,建设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7、开展精准的安全生产执法和协助行动
15.建立健全各行业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和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动员社会群众和职工报告、报告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和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激励措施,奖励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鼓励员工主动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合理整改建议,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16.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公开调查隐蔽走访、异地跨境执法等,重点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列示、公示、处置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执法“松软”区域开展访谈报告。 对不需要审批备案但安全隐患较大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建设、小作业造成重大问题。 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封禁、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方式,落实联动执行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法行为。 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明确禁止终身担任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到2024年底,建立健全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统计、执法考核、典型案例报告制度,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和竞赛。 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巡查与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升执法效率。
17.全面统筹乡(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落实责任,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督服务向基层延伸。 加强安全生产各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置,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 落实生产中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加强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的支撑和保障。
18.重点抓好重大事故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基层安全监督执法人员能力培养。 三年内,结合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对国家安全监督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组织编写执法培训教材,推动各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执法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到2024年底,省市相关部门将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和效率。 组织高风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分级安全执法指导和协助。 大力选拔聘用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完善以购服务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基层安全监督能力。 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风险行业和企业重大事故的排查整治工作。
8.开展提高全民安全质量的行动
19.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养公共安全意识,围绕“人人讲安全,人人懂突发事件”的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国家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体系; 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生产和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深入企业、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家庭。落实“执法者普及法律”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推动设立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题专栏,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和做法,突出问题,制作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经验教训。 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教育安全体验基地。
20.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安全工程”、“安全农机”、“安全渔”、“安康杯”大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工作示范创建,在全国范围内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单位和个人,加强示范和引领作用。
*: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