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互自愿关系中较弱的一方是否真的是自愿的,而不是因为社会结构水平较低和信息差距而自以为是?记得之前这种明星睡粉的事件中,我看到过一句话,说:彼此幸福没有错。 诚然,这对恋人没有问题,但事实上,一方的年纪比另一方大,而且作为明星,他显然处于一个可以获取更多信息的位置(至少与在校学生相比,我认为这种信息差距更客观),在这种情况下, 如何判断弱势一方的自愿性真的是自愿的?我觉得同样的问题其实也发生在老板和实习生、大四和大一新生等场景中。
真的是自愿的
只要没有人身禁闭、暴力殴打和合同欺骗,所有其他自愿都是有效的。
任何试图在程序上给予弱者更多“非自愿优惠条件”的企图,只会导致弱者不得不证明他们比以前“真正自愿”。
以前只需要签字就行了,现在要改成斋戒洗澡,三叩礼九叩礼,感动强者——“我真的,真的自愿”。
如果你真的是自愿的,那么你应该先废除那些可以在法律上使你的自愿无效的条款,然后再谈论它——否则,你怎么能证明你真的是自愿的?
帮助的出发点是至少不要增加混乱。
“禁止身体禁闭”——从广义上讲,就是回避权——是一条特别重要的红线。
如果回避权是充分和完整的,则可以假定该前提下的所有关系都是自愿的。
在回避权完好无损的前提下,暴力是不可能发生的。 (追逐、攻击、围攻、克制和欺骗都损害了回避权。
只要回避权是完全的,即没有来去的自由,那么非自愿的主张就不能被认为是有效的,基于此的交易只能被认为是自愿的,因此是互惠互利的。
即使交易的一方认为他没有如愿以偿,只要他的回避权自始至终完好无损,此类投诉也不能被视为TA确实受到损害的依据。
有完全的回避权,没有回避和终止,不管你投诉与否,你都是自愿的。
如果你否认这条律法,你就会成为一个不合作的人,被排除在所有关系之外。 因为和你合作,随时可能因为觉得不舒服,就突然变成一个“**”,前提是你拥有了所有的自愿程序——你自称的“自愿”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是骗人的卑鄙伎俩。
不要以为这只是打工,也是谈恋爱。
我发现很多人直接将志愿服务与幸福联系在一起。
也就是说,一个人是否愿意,主要取决于这个人是快乐还是积极。 不开心不积极,就算合同没有问题,也没有个人禁锢,人们在心里默默地决定“这不是自愿的”。
问题是,快乐和积极是你自己对自己的责任,而不是对他人的责任。
人们必须学会积极地做他们想做的事情,这就是生活方式。
如果你私下里把你因为不开心而自己办完手续、签字的事情定性为“非自愿”,不管你认为多么合理,只要知道,你就不再被当回事了。
因为你不能认真对待你的话。
人们问你想不想去看电影,你说是的。
你不乐意去,你说你“不是真的想去”,但你只是觉得不去会遭受一些不好的后果,所以你“被迫同意”。
不管是真是假,重要的是从现在开始你说“是”,你说“同意”,实际意义是什么?
如果有人说这种话,你可以理解这并不容易或经历起起落落,你甚至可以向他们捐赠一些积分。
但你必须意识到,这个人不是要深入认识的,不是要信任的。
这是一场死亡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