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晚,燕京啤酒等10家企业集体发布公告,公司及其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收到辖区证券监督管理局的警告函。 这些公司被集体警告的原因相同,即独立董事同时在五家以上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但在《独立董事提名声明》中,指出“包括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担任五家以上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显然,公告内容与事实不符,负责信息披露的董事会秘书也被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8月,监管机构发布《独立董事新规》,将可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人数上限从“境内外上市公司五家”下调至“境内上市公司三家”,确保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独立非执行董事因职务“超标”被警告上市公司和董事会秘书也被罚款以燕京啤酒为例,2024年2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关于向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刘经纬、徐岳祥发出警告函的决定》。
此前,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其中第35项为“包括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担任五家以上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声明人刘经纬保证该声明属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但经调查,刘经纬卫同时担任五家以上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经理,公司未充分核实独立董事相关职位,向社会公开公布的《独立董事提名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徐岳祥作为当时的董事会秘书,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北京证监局按照《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刘经纬、徐岳祥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发出警告函,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在市场诚信档案中。 记者注意到,从燕京啤酒披露的最新信息来看,刘经纬目前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兴旺裕达、华强科技、中国有色、燕京啤酒的独立董事,还有4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5家公司担任“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燕京啤酒外,深水规划院、江苏交科、深圳能源、正中设计、振世通、中集集团、岳陵股份、兴旺裕达、北墨高科也于2月23日晚间发布警告信,原因与独立董事业绩“超额”有关。 其中,参与燕京啤酒、兴旺裕达的独立董事分别为刘经纬; 参与北墨高科、振世通的独立董事均为李玉华; 参与深圳能源、正众设计的独立董事均为张顺文; 参与中集集团和苏州通信科技的独立董事均为杨雄。 去年8月,独立董事新规出台设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职的上市公司数目有所减少2023年8月1日,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证监会正式印发《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3年8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新规,修订《上市规则》和《市场各板块规范运作监管指引》(统称“新独立非执行董事条例”)。 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于2022年1月5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22年第14号)同时废止。 独立非执行董事新规将可同时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人数上限由“境内外上市公司五家”下调至“境内上市公司三家”,以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据业内人士介绍,一般理解为“境内上市公司”是指在境内交易所(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不包括在香港联交所、香港联交所等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新规》还规定了上市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设立、独立董事特别会议机制、独立董事独立性、任期、任期、兼职员工人数等一年的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如上述事项与《独立非执行董事办法》不一致,应逐步调整以符合要求。 此外,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规则明确要求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15天。 除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特别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特别会议外,独立董事还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责: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管理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年度审计会计师沟通; 进行现场检查,与中小股东沟通等。 编辑:小墨 评论:木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