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水管漏水,楼下损坏,责任归咎
静安院:楼上漏水,物业推卸责任,房主别无选择,只能维权 房子是温暖的港湾,但朱先生一家楼上却遭遇了漏水。
他家的天花板、墙壁、地板和门框都被淹了,房子一片狼藉。 后来,朱先生发现楼上的公共水管排水不好,溢出到阳台,然后漏到家里。
然而,当朱先生试图找到楼上的邻居和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损失时,却遇到了推卸责任的情况。 朱先生住在上海静安区,是王女士一家住在401室的楼上邻居。
2022年7月的一天下午,朱先生注意到客厅的天花板靠着阳台有滴水,于是他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和楼上的邻居王女士调查漏水的原因。
小区物业人员怀疑401室阳台公共排水管漏水,但401室阳台公共管道周围的橱柜缠绕在橱柜上,没有预留维修开口,阻碍了物业调查原因。
第二天早上,物业管理公司要求王女士打开柜子进一步确认漏水情况,但王女士以仍需与家人商量为由,拒绝了物业公司的维修要求。
当天下午,401室阳台公共水管因排水不畅溢出到阳台和客厅地板,随后漏水到楼下301室朱先生家中,导致朱先生家的客厅、主卧、次卧等部位全部被水浸泡损坏。
看到自己的家成了“水帘洞”,朱先生大发雷霆,找到王女士和物业管理公司,要求赔偿财产损失,但三方协商无果。 无奈之下,朱先生起诉静安院,希望得到公正的判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原告朱先生将被告王女士和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拆除401室阳台上用公用管道包裹的橱柜,并共同承担维修费用390000多元。
王女士辩称,她买房时阳台上的公共排水管包住了柜子,漏水的原因是大雨导致排水不畅,物业管理公司从未对管道进行维护和维修,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辩称,在接到朱先生的维修报告后,已进行调查并履行了维修责任。 后来,法院委托鉴定公司对301室的损失、维修方案和维修费用进行了评估,301室的维修费用被确定为390000多元。
2.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事发当日,物业公司虽然前往现场勘察,但并未及时要求401室整改包裹的公共排水管,继续调查漏水原因; 而且,由于401室对涉案公共管道进行了长时间的包扎,可以推断物业管理公司从未对公共管道进行过管理和维护,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原告50%的损害赔偿责任。
被告401室长期使用阳台上包裹在公共管道中的柜子,客观上阻碍了物业管理公司对公共管道的维护和维修,在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打开柜子时仍拒绝了物业管理公司对柜子的维修要求, 而401室的业主违反了其协助维护公共管道的义务,因此被告401室也应承担原告301室损失的50%。
最终,静安院判令被告王女士家属拆除401室阳台上包裹在公共管道外的柜子。 被告物业管理公司及王女士家属各赔偿原告190000多元。
诉讼费用和鉴定费也由两名被告人承担一半。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两被告主动支付赔偿金。
1.如果下雨天漏水,为什么要修理屋顶水管? 为了减少财产损失,下雨时需要及时修复漏水。 法律规定,财产有责任进行维修,如果未能尽职尽责,将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为了便于物业的维护,业主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如因业主私下改装而损坏水管,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下雨天漏水,为什么要修理屋顶水管? 为了有效处理雨天漏水,我们应尽快向物业报修,并保留相关证据。
这些证据包括现场**、证人证词、维修单位证明和维修费用发票。 要与相关业主、物业协商,寻求居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进行调解。
如果对损失的价值或漏水的原因有争议,可以向专业机构寻求建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鉴定和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9条、第238条和第1165条。
3.如果下雨天漏水,为什么要修理屋顶水管? 如遇雨天漏水,应及时报修,并提供方便协助物业维修。 因财产未尽职调查造成财产损失的,财产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业主擅自改装造成水管损坏,业主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保留相关证据有助于顺利处理问题。 如果仍有争议,可以向居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考核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9条、第238条和第1165条。
漏水麻烦,楼上阳台的公共水管由谁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