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贩卖毒品案件,黄某被起诉。
“好兄弟”一起带路
这起事件源于几年前的一次聚餐,黄某和几个“朋友”一起外出就餐,其中一位王某提到:他最近得到了一个“好东西”,可以把吃完饭后的烦恼忘掉,拿出来分享给大家。 黄某尝试后,出现了恶心、恶心、头晕等不舒服的反应,于是暂时忘记了这件事。 之后,黄某因为生活中的琐碎事而烦躁不安,想找点刺激的事情,于是他想起了王某曾经给过的“好东西”,虽然之前觉得恶心,但觉得当时别人过得不亦乐乎,也许这个“好东西”能稍微改变一下他的生活。 黄遂联系王某:“哥哥,今天出来喝一杯,给我带点你说的'好东西',我最近很烦躁。 黄某再试一次后,感受到了这件“好东西”带来的“精神快感”,然后逐渐尝试了含有曲马多、ap**等成分的药物,逐渐陷入了依赖麻醉药的困境。 发现致富的新方法黄某觉得自己已经对麻药产生了依赖,他向“朋友”要的药已经不能满足自己的需求了,于是他萌生了自己找药的想法。 “这些都是大麻药,我在哪里可以买到更多? 黄某发现网上购买这种毒品没有合法途径,同时发现很多网络平台上有很多像自己一样的人,他们吸毒成瘾但找不到供应来源,并试图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毒品。 “如果能得到稳定的货源,岂不是自己吃不了,赚点钱用?! 他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新的“致富之路”。
黄某立即到药房打听,得知当地药房没有这种药,需要在医院开处方。 于是,黄某以头痛、失眠、抑郁等为由,从医院的医生那里获得了阿普**药。 黄某发现这种理由很好,于是他冒着家人的名义,要求医生在不同医院的不同医生开同样理由的药。
在保证了阿普**的“供应”后,黄某通过在网上发新闻的方式将其出售,并多次将阿普**卖给别人。 没想到,他的行为遭到了公安机关的盯上,在锁定了他卖阿普**的事实后,公安机关将他抓获。
严惩贩毒行为,追查贩毒行踪2023年7月,该案移送天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自2022年以来,黄某多次通过互联网向多人出售阿普**,并通过快递邮寄,尽管他知道其他人是出于非法目的购买阿普**。 黄某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情节严重,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 |常州市天宁检察院.
材质 |常州市天宁检察院.
编辑 |高飞.
审计 |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