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索贿,被下属举报
1.原河南省食品局局长曹普生在得知下属举报他**,生活暴龙后,提出了用800万元谋取私利的想法。 案前,导演利用职权疯狂收受钱财,共收受贿赂329万余元。
2.曹普生担任新乡市法制委、河南省食品局局长的7年间,利用职务之便被查处。 2014年8月8日,法院以贿赂罪判处曹普生有期徒刑19年。
第一起案件发生后,曹普生凭借运气和大胆的作风,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曹普生的下属表示,他们将在两次会议期间公开他的行为。
曹普生对此感到非常困扰,整天不考虑茶水和晚餐,最后想出了一个“解决方案”:拿出800万元作为举报人的“封口费”,试图平息事态。
曹普生,1952年10月出生于河南省濮阳县,1970年参军,1971年入党。 1975年调到濮阳县化肥厂工作,1978年考入郑州大学经济系,毕业后开始了官场生涯,历任濮阳市经济委员会委员、南乐县委副书记、南乐县县长、南乐县委书记、 濮阳市副市长、新乡市法委书记、新乡市纪委书记等。
2006年,曹普生调任河南省食品局局长,54岁成为省部级干部,事业蒸蒸日上。然而,自2011年以来,曹柏生开始担心,因为他看到有人在网上发帖反对他
经调查,举报人是他的下属。 面对这份报告,曹普生白天满脸愁容,每晚都难以入睡。 这份报告包含许多详细内容,指控曹普生及其同伙低价土地、挪用国有资产、暗中洗钱、设立私人金库、侵占单元房、占用单元房和公共汽车、买卖官职和通过裙带关系收受贿赂、生活方式混乱、挥霍浪费、占用军粮和赌博, 以及其他罪行,每一项都令人深感震惊。
举报信以半实名的方式点名河南省食品局曹普生,指控他私自将国有资产赠送给开发商,金额达数亿元,还涉嫌通过下属企业设立小金库洗钱,挪用、转售数亿元国有资产。
信中还提到,曹普生任人唯亲,安排数十名亲戚在食品局下属单位工作,包括无手续提女儿为副局长,一年内将亲戚提拔为总经理,将情人安排到下属单位,并列出所有情人名单。
当这对恋人看到他们的名字时,他们惊慌失措,认为他们也是受害者,并打电话给警察,要求追究举报人的诽谤责任。 公安机关最终查明,署名“有良心党员”的举报人,正是河南省食品局中层干部邓某。
示意图:报告邓大胆承认,报告帖是他根据证据写的,其中反映的问题都是真的,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调查曹普生。
曹普生回避此事的发酵,找了个“内部处理”的借口,将举报人邓带出派出所。 然而,邓拒绝就此止步,声称要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人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揭露曹普生的腐败行为。
为了减少举报人的负面影响,他与举报人达成了和平谈判。 于是曹普生向下属单位索要贿赂邓共计800万元。 条件是邓删除被举报的帖子,不再担任公职,并向**口头道歉。
拿到800万封口费后,邓真的“消失”了。 但如果你不想让人知道,除非你这样做,没有一个邓,有成千上万的邓,曹普生的**事迹不仅被邓知道,局里还有其他人在用真名举报。
还有一个叫张传军的人,跟曹普生调配,据说是曹普生任人唯亲,而这个张传军(省粮食局军需中心主任)是曹普生很亲近的人,很信任。
举报信称,张传军非法挪用单位经费,同时非法提拔下属。 2011年6月初,曹普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
同年6月23日,他被免职。 2012年5月,河南省纪委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开始调查曹普生在任期间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人事调整和重要经济交往,并以此为切口,深入挖掘河南省食品局内部腐败案。
曹普生、田万林等15家省级食品局腐败被曝光,共计329万元。 曹普生安排亲戚承包大米包装箱加工项目,提高包装箱单价,获利40万元。
曹普生担心举报人会**他的腐败行为,非法向下属单位和项目合作伙伴收取800万元封口费。
2014年8月8日,曹普生被卷入丑闻,最终站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他曾经趾高气扬,大摇大摆,但现在他憔悴了,因为他接下来要受到审判。
法院宣判曹普生犯有**罪,数额巨大。 虽然已经追回了所有的财物,而且他供认不讳,态度良好,但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仍以**罪判处曹普生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追回被挪用的资金。 曹普生对此感到遗憾,感叹自己刚进入官场时,讲究学习,提高能力,严治己,为党和国家立下了汗马功劳。
然而,当他从城市调到省里时,他开始放松警惕,世界观和价值观开始扭曲,追求物质娱乐,享受荣华富贵。 今天,他感受到了自己的错误和失误。
曹普生在供词中承认,在发现一名乡镇支书后,曾与他打过交道,赔钱1000元。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开始放松对自己的要求,逐渐偏离了党员的标准,失去了法律意识。
他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将其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堕落为腐败分子。 曹普生的堕落就像鸦片,如果公职人员贪婪欲欲,追求权力,腐败滋生。
欲望越大,腐败的深渊就越深,无法自拔。 他的堕落再次证明,领导干部上台后对社会是有害的。
曹普生在担任新乡市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自己独特的领导地位,干预人事调动问题、非法购房、建别墅等。
在担任河南省粮食局局长期间,他掌权,企图用表面的经济交流来掩盖腐败事实。
曹普生的下属张原本只是一个科级干部,却照顾着曹普生的生活,买房买车,甚至支付他的日常生活费用。
作为回报,曹普生将张提升为局长,让他同时管理食品局直属的四个单位。 然而,张接手这些单位后,却出现了赤字、资不抵债,甚至濒临破产,引起了这些单位干部职工的强烈不满。
检方调查了以曹普生为首的省食品局干部,揭露了案件审理前的食品系统存在诸多问题,这也让河南乃至整个中国食品系统陷入了深深的争议。
曹普生的违法行为大多发生在他担任省食品局局长期间。 这表明,政府对食品系统缺乏监督,使曹和其他人能够利用漏洞。
法律就像一张坚不可摧的网,任何犯罪都无法逃脱。 曹普生一度以严于律己著称,但升职后却忍不住**走上了犯罪之路,**金额达到1000万,最终被依法惩处。
任何罪行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无论你做了什么,你都无法逃脱法律的惩罚。 作为公民和公仆,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法律的重要性,做一个守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