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国华阳郡第一任封建君主朱岳瑶人品恶劣,多次企图凭借嫔妃身份篡夺妃子地位,还试图从侄子手中夺取太子之位。 然而,他的野心和恶行却被堂兄明仁宗朱高池看穿,以“鸾魈不能相处”为由,将他赶到湖广黎州,剥夺了他自己族的继承权。
最终,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原本属于他的蜀王之位落入宝宁王朱岳之手。 更可悲的是,他的后代也受到他的影响,都是没有德行的人,没有吸取祖先的教训,反而因为追求利益而惹出许多麻烦。
位于华阳县的李县古城墙,曾经是朱岳瑶的住所,朱岳瑶是兄妹俩。 朱岳瑶有两个儿子,长子名叫朱友言,次子名叫朱友璧,都是妾室。
玄德六年(1431年)八月,他们共同被封为朝廷。 朱友言的出生年份,据《明仙宗记》记载,是永乐年(1403年)。
根据明朝的传统,获得头衔意味着授予骑士头衔,而氏族的女性成员获得头衔意味着将结婚。 然而,玄德八年(1433年)八月,朱岳瑶去世时,他的两个儿子还年幼。
这也体现在《大明华阳悼藏王》中,记载了朱幼言和朱幼碧尚未封爵的事实。
朱毛年是神奇的一年,因为那一年诞生了朱友言。 离我们最近的一年是2023年,如果我们以60年为周期推进,那么1423年就是永乐的第21年。
据说朱月瑶去世时,朱幼言只有11岁,朱幼璧和朱幼碧的年龄差不多。 朱岳瑶死后,华阳王支留在了利州,失去了强大的男性成员和大氏族的支持,氏族势力十分薄弱。
而在北边的荆州,则是辽国的封地。 朱贵言,朱幼言哥哥的表弟,是个为死而活的疯子。 他毒害军队和平民,不与兄弟交朋友,严厉对待婆婆,甚至占领了两个妹妹。
他是荆州的暴君,族里的毒瘤,除了造反,什么都不敢做。 朱贵言派人到华阳王陵区砍竹果,简直就是一跃而罢。
关山上的司书阁,见证了朱幼言兄弟们在被欺负后团结一致保护氏族的过程。 从几句话的史料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的兄弟情谊。
朱幼言曾经去朝廷请朝廷照顾,最后得到了三百石米。 而朱有弼年纪小,还住在华阳宫里,朱有彦给他弄了两百石米。
后来,兄弟俩因各种原因互相反对。 虽然他们经历了许多困难和挫折,但他们的兄弟情谊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尊重。
荆州古城墙的故事,起源于兄弟之间的冲突。 朱有言和朱有弼兄弟在父亲的影响下都不是正派的人。 随着廖氏势力逐渐消退,他们的统治地位越来越高,关系也越来越疏远。
土木堡事变后,明朝以藩王身份继位,朝廷对宗族的管理松弛,华阳郡的问题开始暴露出来。 其中,镇国将军朱有璧是不稳定分子,在景台二年,他违反禁令,擅自越过域数千里,被**。
在兄弟俩的对立面这件事上,也是朱有碧制造了第一个难点。 他举报大哥有多项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不分季节,以打猎的名义带美国出游,与杨王妃等人通宵达旦地喝酒玩乐,擅自施放王室用品。
不过,朱幼言也进行了反击,列举了弟弟的诸多违法行为,包括扣留军粮、送给他老泰山弓马等。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地位再高,也绝不能违反礼仪法,否则就会遭到反噬。
明朝的朱启玉对兄弟们的过错视而不见,却原谅了他们,并将同谋张济、杨军等人流放到广西边境元威军,饶恕恶人是他们行为的奖赏。
虽然朱祁禹在景泰三年(1452年)正月结案,但到了六月,朱琦璧又来了新的麻烦,大哥朱友言侵占了他的仆人,朱祁禹再次充当和事佬,命令朱友琦归还仆人。
然而,朱幼言并没有归还仆人,而是利用自己的特权**。 朱有璧又上去了,要求把自己的静脉和朱有彦分开,搬到别的地方去保命。
明朝宗在拒绝了朱友弼的提议后,警告朱友言要遵守礼仪,保持友谊,以保证财富的长盛不衰。受此影响,朱幼言兄弟几年来一直很平静。
当年正月十七日,朱启珍发动叛乱夺取大门,从弟弟手中夺回皇位,并顺利复辟,但没想到这场皇室闹剧也波及了华阳宫。
华阳王朱友言见龙椅易主后,主动出击,控告弟弟犯了诸多罪行。 明英宗派朝廷重要大臣查核,发现基本都是诬告。 朱幼言因此受到惩罚。
此后,华阳王和镇国将军开始了新一轮的相互进攻。 明英宗下令大都会检察院调查,发现王华阳兄弟犯下了多项违法行为。
因为信佛,华阳王居然把大和尚洪川带进宫拜,吩咐宫里老人好好服侍。 同时,他还逼迫宫中剩余的士兵缴纳了大量的银两,导致大批残军逃窜。
因为镇国将军和哥哥之间的矛盾,他甚至没有在圣寿节、千秋节等重大节日上进贡。 此外,他还违反礼仪制度,与女仆通奸,在普通人的坟墓上砍伐树木,并将平民作为盗贼错误地拘留。
宗族触犯法律,最终决定权掌握在皇帝手中,所以宗族和皇帝的关系就像老鼠和猫一样。 既然屁股底不干净,那就别跳那么多暗地里发财了,不是很香吗?
他们不得不跳出来,去法庭互相伤害。 这相当于一只老鼠把自己送到一只猫身上并四处游荡。 明英宗也对这两兄弟的死很生气,笑了起来。
明朝时期,华阳王朱友言兄弟因他们的恶行和敌意而惹恼了明应宗,明应宗对他们发出了最严厉的警告,并威胁要按照他们祖先的法律来处理他们。
此后,史料上再也没有关于王华阳兄弟破事的记载,估计是被明英宗的杀气腾腾的话语震撼了。 朱幼言兄弟虽然各有过错,但明朝太祖朱元璋制定的“明祖璋帝”,也应该承担一半的责任。
这种“不变”的氏族统治和帝国法律赋予了氏族各种特权,允许他们凌驾于帝国法律之上。 宗族违法,各级文武官员和大臣只有上下的权利,没有审判权,皇帝是审判宗族成员的法官。
例如,一位名叫全志的警司因为朱友弼越境而受到惩罚。 权力的绝对化导致腐败的绝对化。
大氏族与小宗族之间存在着氏族与皇帝的关系,这种关系在强调亲义、以孝治天下的时代得到了加强。 因此,氏族成员在不犯严重罪行时往往受到皇帝的保护,而他们的相关同伙则受到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