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一直是教师非常关心的话题,它不仅是对教师多年来工作表现的肯定,也是决定收入水平的关键因素。
不久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传来好消息。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小学岗位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副高岗位高级岗位比例明显提高, 初级、中级岗位可在教学经验的条件下直接参与职称评审。
快来和我一起看看细节吧!
“教师资历晋升”纳入职称新规定
年限达致直接晋升《通知》明确规定,对于省内中小学,从法定退休年龄起从教20年或10年以下的教师,可直接参加职称评审,不占用学校中级岗位数量,审核合格的教师直接聘任到相应岗位;
全省中小学聘用中级教师,从业25年以上或法定退休年龄起5年以下,在教学期间获得设区市级以上表彰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可直接参与职称评审,不占校高级职务数量; 审核通过的教师直接录用到相应岗位。
这意味着山西省的教师只要有足够的教学经验,就可以直接参与职称评审; 副高级职称教学经验达到标准后,满足一定条件也可以直接参加职称评审,职称数量不限,达到年限直接晋升。
在其他地方,“根据教学资历评估职称”的政策。
吉林省
针对教师职称评价推出的“3010”政策备受社会关注,其中“30”是指在县级以下基层学校任教30年,“10”是指中级职称岗位已任职10年,仍在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满足这两个条件后,相关部门可以直接认定,并保证通过率100%,简单来说,就是老师满足这两个条件后,就可以直接晋升为高级职称,不用经过复杂的过程。
江苏、山东、甘肃等省份
规定“在农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的,可以申请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的,可以申请高级职称, 而且不能受单位员额结构比例的限制”。
黑龙江省
规定:长期扎根农村基层,从教30年,为地方教育发展做出贡献的教师,可申请“基层”高级教师职称。
湖北省
对在农村连续任教30年以上的优秀教师,可不担任相应岗位,对在农村连续任教15年以上的教师,通过单独渠道聘用职称评定......
这项政策对于大多数一线教师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也能重新点燃那些临近退休但仍未被评为高级职称的老教师的希望。
“按教学年龄评职称”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提高了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教师可以更专注于教学,让学生最终受益。
希望其他省市也能跟上步伐,尽快出台有利于教师职称的政策!
职称评审可以降低难度但绝不能降低进入壁垒
一方面,教师招聘门槛高,只贪图“铁饭碗”稳定的会被筛选出来,获得教师设制,避免那些对教育没有真正热情的人混入教师群体。
另一方面,也可以聘请更高层次的教师来教育学生,因为只有视野开阔的教师才能带领学生看到更广阔的世界,这对学生未来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好处,所以我们必须关注新教师的各个方面的调查。
这篇文章在互联网上。 在入侵和删除的情况下。 2月** 动态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