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法官这么快就办了案子,春节前我们拿到了辛苦赚来的钱,终于可以平安回家过年了! 申请人周自良激动地与执行法官握手,并赠送了“尽职尽责、为人民伸张正义”的锦旗,这是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感人的一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感和司法获利感,1月30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落实工作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暨农民工工资1万余元集中兑现大会。
2023年,娄底人民法院将深化主业职责,优化资源配置,挖掘团队潜能,严抓团队建设,深化执法联动机制,拓展联动平台,构建执行大格局。 先后部署开展“寒冬亮剑暖民心”“湖南执法利剑2023”“集中分配执法案件经费”等专项执法行动,共追缴案件19379件(含旧案912件),结案1.85万件,结案率95件46%,实施到位 313亿元,其中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890件,落实到位1882件38万元。 中级人民法院同级执行质量和效率居全省第一,全市法院执行质量和效率居全省第三位。
搞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既是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立即安排部署如何开展市法院执行拖欠工资冬季审判专项行动,多措并重措施畅通拖欠工资“快车道”。 下一步,我市法院将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艰苦奋斗,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推进拖欠工资工作的落实,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娄底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湖南迪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市人大代表陈薇薇,娄底房产登记中心副主任郭伟,政协委员、中国首娄第分公司运营部经理罗玲丽,湖南**、红网、娄底**、娄底电视台等新闻**应邀出席会议。
典型案例
剑出鞘以显示其威力,强制拘留是有效的。
吴某、王某、肖某等8人为追讨劳动报酬而发生的一系列纠纷。
执行案例。 【案情基本】。
在吴某、王某某、肖某军8人劳务报酬纠纷系列案件中,娄兴区法院裁定,王某某、肖某军向吴某等8人支付了劳动报酬32982元。 后来,由于王某、肖某某未能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吴某等8人向娄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系列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财产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王、肖有可执行的财产,同时被执行人王、肖拒绝接受执行的法律文书,拒绝申报财产, 并故意逃避执法。在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供被处决人肖某军下落的线索后,楼兴区法院立即安排执行警察蹲下,并成功传唤肖某军到案。 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肖某军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娄兴区法院决定对肖某军进行拘留15天,在得知他将被司法拘留后,迫于压力,肖某军立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 并向吴某等8人支付拖欠款32982元,系列案件被执行。
[典型意义]。
当前,被执行人逃避执行、逃避执行仍是执法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突出执法工作的强制性,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确保胜诉方合法权益的实现,仍然是执法工作的重点和主线。 本案中,执行法院充分运用法律惩戒措施,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并在强制措施的权力下,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追回8名农民工工资,有效保护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增强了人民的幸福感和收益感。
积极司法体现责任感,高效执行促进和谐。
邓某伟等22人与邓某义、邓某才和湖南的一个建设项目。
劳动报酬纠纷诉状执行案件。
【案情基本】。
邓某伟等22人与邓某一、邓某才,以及湖南省某建设项目追讨劳务报酬纠纷,经双丰法院判决后,邓某仪、邓某才和湖南某建设项目共向邓某维等22名农民工支付了16分299万元。 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邓某伟等22人依法向双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双丰法院将案件纳入速裁执行绿色通道,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依法冻结了湖南某建设项目的银行存款,并与邓某伟、被执行人邓某毅、邓某才、 湖南某建设项目,经过多次协调,邓某伟等22人同意放弃利息和案件受理费,被执行人,湖南某建设项目,同意支付所欠工资16299万元转入医院专项账户。 包括邓某伟在内的22名农民工拖欠工资,均在执法立案后一个月内结清。
[典型意义]。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有关联。 本案标的虽然不大,但涉及人数众多,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执行法官耐心与案件双方沟通协调,完成了双方的工作,成功让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 追回22名农民工工资,在双方相互理解、相互让步的前提下,保护双方劳动权益。此外,为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执行法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实现快速立案执行,系列案件立案一个月内执行,彰显了执法办案的力度和速度,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高效做法, 为顺利结案涉及民生的类似案件提供有益经验。
善意、文明、权益保护、法律解读分析、促进共赢。
梁某飞与湖南某建设项目***工伤治疗纠纷执行案。
【案情基本】。
在梁某飞与湖南某建设项目工伤待遇纠纷案中,经涟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确认湖南某建设项目将于6月30日前向梁某飞支付累计20万元工伤保险金。 2023年。 调解协议生效后,湖南某建设项目未履行劳动仲裁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梁某飞向涟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并非没有履行意愿,而是由于双方在办理工伤保险金时沟通协调不力,导致部分工伤保险金长期无法申请,影响了整个案件的执行。 在掌握了情况后,执行法官并没有简单地采取扣押和冻结措施来执行案件,而是耐心地与双方沟通,解释法律关系和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 被执行人表示,企业应承担的部分可以立即支付,并愿意积极配合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程序,并提出绩效方案,申请人梁某飞也同意被执行人的支付方案,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在一个月内结案。
[典型意义]。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强化诚信、文明执行理念,不机械地办案、执法,而是积极与双方沟通,找出执行的症结,打破执行僵局,快速高效结案。 既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了双赢。
巧妙地运用“活封”解决“死扣”,分批执行,促进落实。
张某华等6人与吴某之、谢某军一起应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负责。
争议的执行。
【案情基本】。
在张某华与吴某之、谢某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冷水江法院判决被告吴某志、谢某军赔偿原告张某华等6人损失41元37万元。 判决生效后,吴某之、谢某军未主动赔偿损失,申请执行的张某华等6人向冷水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采取查询措施,除以被执行人谢某军名义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扣押外,未发现被执行人吴某志、谢某军还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张某华等6人向法院申请拍卖货车。 据了解,被执行人谢某军平时靠卡车运输货物为生,被执行人吴某志在家失业,暂无履行能力。 本案中,如果货车依法拍卖,只能执行部分金额,无法保证被执行人谢某军、吴某志的后续还款能力,案件无法执行结案。 考虑到双方的实际困境,执行法官提出采取“查封扣留”货车的方式,由谢某军提前向张某华等人支付1万元以缓解经济压力,并将扣押的车辆交给谢某军继续经营,赚取劳务报酬分期偿还。
[典型意义]。
“为人民伸张正义,主动行动”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正确含义。 执行法院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被执行人的寿命和还款能力,对经营财产采取了“活封”的方式,使被扣押的财产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避免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并兼顾了执行工作的刚性和灵活性, 既保护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被执行人的“造血”能力,成功促成了和解。本案贯彻了“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实现了三效的有机统一。
司法救助有温暖、解脱、解决问题,温暖人心。
刘某生等6人参与了与刘某佳的劳动合同纠纷的执行。
【案情基本】。
在刘某生等6人与刘某佳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中,新华院裁定刘某生等6人应向刘某生等6人支付劳动报酬35600元,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刘某生等6人向新华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华院接到执行申请后,认定刘某佳无可执行的财产。 主审法官走访现场得知,被执行人刘某佳患有尿毒症,目前在新华**的一家医院,每天需要依靠药物维持身体,家人负债累累。 经过多次询问、调查和核实,得知6名申请人年近60岁,收入微薄,没有固定经济收入,部分申请人丧失了工作能力,家庭贫困。 承办法官积极指导刘某生等6人申请司法协助,经申请审查,确认该案符合申请协助条件,最终新华院通过社会救助方式解救了刘某生等6人**28240元。
[典型意义]。
司法救助工作既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直接体现,也是为人民伸张正义理念的实践。 本案中,刘某生等6名申请人收入不固定,家庭生活困难,被执行人病重,无财产可供执行,丧失了履行能力。 为切实做好执法过程中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院坚持“万事应救”的理念,对6方当事人给予司法协助,缓解燃眉之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的温暖,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诉诸司法的意识,同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