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F投资指南

小夏 旅游 更新 2024-02-01

收益分成融资如火如荼,传统股权投资机构、小额信贷公司、个人投资者,甚至品牌代理运营公司都在RBF框架下实践自己的投资模式。

先行者要踩坑了。

据人人迪首席运营官李正亮介绍,在人地的行业实践中,投资者需要注意一些盲点:

1.债务问题:一个项目融资100万,目的是为了提升品牌,提高竞争力,所以按照这个方案和后续收益预期,RBF投资机构给出了更好的条件,回报期的比例降低了近一半,但是在资金融资到位后,品牌并没有用这笔钱去做门店升级和产品研发, 但偿还债务,导致后续行动非常缓慢,现金流表现远低于预期,但条款并未限制这种情况。双方继续合作拉扯,品牌转身筹集资金开新店,老店慢慢熬到投资期满(双方商定了硬条件)。

2.投资结构不明确:一个餐饮项目,投资人融资开新店,数据上是50%的投资人、30%的项目方、20%的运营团队,结构比较健康,这也是品牌连锁比较主流的扩张方式之一,在实际运营中, 以运营团队无法出资为由,品牌方表示一般投资,然后品牌方找到加盟商,支付了一半的钱,最后占了49%的股份——也就是说,品牌方没有进行实际投资,所有风险都转嫁给了加盟商和投资人。这次投资不仅没有投资,还承担了超过1000万的品牌授权费、服务押金等费用,虽然回报可能还不错,但整个项目的风险系数却迅速增加。

3.回报期流量转移:RBF机制可以保证在投资回收期内,投融资双方的利益是一致的,风险是相对可控的,到投资回收期是完全不同的,项目方往往把投资回收期的份额直接理解为利息,对一个自助品牌的投资很有代表性, 前期现金流非常好,投资回收期提前完成,投资回收期占比也有所降低,但投资回收期结束后,流量就失去了增长动力,业绩很一般,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李正良表示,这三个问题很容易被忽视,现在接受RBF投资的项目越来越多,行业也暴露出一些新的风险,建议投资者就近投资,投资关系和信任,投资规模,尽量不要投资一两家店铺甚至筹备企业, 要有门槛,要做好合同条款,细化相关利益相关方在不同条件下的履约条款,对项目方保持持续深入的关注,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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