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返利欺诈
网络返利诈骗已逐渐演变为种类最多、变化最快的一大类诈骗,成为虚假投理财、贷款等其他复杂诈骗案以及网络赌博、网络色情等违法犯罪的主要引流方式,诈骗百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时有发生。 大多数受害者是中小学生、低收入群体和失业者。
典型案例1]邵某在微信群里看到“免费送礼、点赞、评论返还佣金”的信息,扫码联系客服,按要求设置APP,然后在APP中“接待员”的指导下做刷单任务。 完成5个小任务后,您将收到相应的佣金,您可以将其全部提取到您的银行卡中。 邵先生随后开始认购更大的任务清单组合,总投资本金为11万元。 然而,在按要求完成任务后,他发现自己无法提取现金,APP的“接待员”表示,由于邵某的操作失误,他不得不再做一项复合任务来提取现金,而邵某此时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2. 虚假网络投资和财富管理欺诈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骗徒会使用多种方法将受害者拉入所谓的“投资”群聊中,然后冒充投资导师或财务顾问发送投资成功的假消息或“直播课”,欺骗受害者信任。 有的利用交友平台确定与受害人的婚恋关系,然后以可以获得特殊资源、平台漏洞等高额经济回报为由,欺骗受害人信任他。 随后,诈骗者诱使受害人在虚假投资平台上开户进行投资,并在前期测试受害人小额投资的水回扣。 被骗的人大多是有一定收入和资产的单身人士或热衷于投资的群体。
典型案例2]俞某在直播平台知识直播期间收到自称主播的好友请求,私聊后,双方加了QQ好友,对方会拉一笔投资*** 俞某在群里看到其他人投资了某个应用,于是他**了该应用,并按照群管理员的指示投资了该应用, 小实验成功盈利,成功撤资。俞某觉得自己赚了不少钱,于是在APP上一共投资了347万元。 直到月底,俞某才发现APP中的余额无法提取,被对方封盖,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3. 虚假网贷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互联网**、短信、社交工具等发布贷款、信用卡、取款广告信息,然后冒充银行、金融公司的工作人员与受害人取得联系,谎称可以“无抵押”、“无信用”、“快速贷款”,诱骗受害人进入**假贷款APP或虚假登录**。 受害人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代理费”等为借口,诱骗受害人转汇。 在收到受害者的转账后,欺诈者关闭了虚假应用程序或虚假**并阻止了受害者。 受骗者大多是有急需贷款和急需现金周转的人。
典型案例3]范某接到一个自称是某金融平台客服人员的电话,询问他有没有贷款需求。因为范某刚好需要资金周转,他加了对方的企业微信好友和某“贷款”APP。 范某在APP上申请贷款后,对方以缴纳会员费、解冻费、证明其还款能力为由,要求他转账。 风扇转移 137万元后,对方仍表示贷款条件不符合,不能贷款,然后就失去了联系。 范发现**应用无法再登录,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4.欺诈性收费业务物流客服欺诈
诈骗分子冒充电商平台或物流快递公司的客服,谎称受害人在网上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所售商品因违规已被下架,以“要求退款”或“重新开店”需要付款为由,诱使受害人提供银行卡、手机验证码等信息, 并引导受害人通过屏幕共享或请求**指定APP进行转账和汇款。 大多数受害者是经常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在线购物的消费者或电子商务平台的商店经营者。
典型案例4]杜某收到一个自称是“客服”的**,说他前几天购买的染发剂有质量问题,现在需要向杜某退款和理赔,杜某相信了。“客服”诱导杜某通过APP打开手机屏幕共享功能,按照指令进行操作。 随后,杜某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说银行卡被转了2万元,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5. 冒充检察官、检察机关和法律欺诈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被害人个人身份信息,然后冒充公检院和执法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微信、QQ等方式联系被害人,以被害人涉嫌洗钱、非法出入境、明示持有毒品为由,对受害人进行威胁恐吓, 护照问题等违法犯罪,并要求配合调查并严格保密,并向受害人出示“逮捕令”、“通缉令”、“财产冻结信”等虚假法律文件,以增加可信度。同时,要求受害人前往酒店等封闭空间,在阻止与外界联系的条件下“配合”工作,并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从而构成欺诈。
典型案例5]杨某接到一名自称上海市公安局警官的**,称杨某名下的银行账户涉嫌非法洗钱,要求他到上海市公安局处理。杨说自己去不了,对方让他加QQ好友,发了一份显示杨**的文件,里面有涉嫌洗钱等内容要判刑,杨很害怕。 随后,对方以涉及警方机密为由,要求杨某去无人室配合调查,并表示如果杨某想消除嫌疑,就需要将卡内的钱全部转入“安全账户”,案件查清后,钱会退还, 于是杨某将5万元转入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后来,因为对方要求删除所有聊天记录,杨某发现自己被骗了。
6. 虚假征信欺诈
诈骗分子冒充银行、银保监会或网贷平台工作人员与受害人建立联系,谎称受害人此前的校园贷款、助学贷款等账户未及时注销,相关账户需要注销; 或谎称受害人的信用卡、华贝、借款等信用支付工具有不良记录,相关记录需要消除,否则会严重影响个人征信。 随后,骗徒以消除不良信用记录、核实记录为借口,诱使受害人在网络贷款平台或互联网金融App上贷款,并将款项转入其指定账户,从而实施欺诈。
典型案例6]王某接待了一名自称是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会)工作人员处理高息贷款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王某有逾期贷款导致的不良记录,会影响个人征信。经过一番交流,王某相信了对方的身份,按照指引,将共计25万元转入所谓“银保监会认证对接账户”的三个不同账户,其中23万元是王某从三个金融平台借来的。 “您还使用过哪些其他卡和贷款应用程序?”当对方反复问这个问题时,王某醒了过来,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7. 欺诈性购物和服务欺诈
不法分子在微信群、朋友圈、网购平台等**中发布“低价折扣”、“海外**”、“0元购物”等广告,或提供“**私家侦探”、“跟踪定位”等特殊服务广告,吸引受害者注意。 在与受害人联系后,诈骗者通过微信、QQ或其他社交媒体诱导受害人加好友进行讨论,并以私下交易可以节省“手续费”或更方便为由,要求私转。 受害人付款后,诈骗者会以支付“关税”、“定金”、“交易税”和“手续费”等为由,诱骗受害人继续转汇款项,然后阻止受害人。
典型案例7]李某在网上看到某款贵重酒的广告,于是加为微信好友,根据对方留下的***查阅详情。对方自称是厂家直销,可以提供内部价格,但需要私下交易。 在同意**后,李某将11000元转入了自己的账户。 几天后,当李某向对方咨询物流配送信息时,发现自己被拉黑了,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为了找到**,在网上搜索私家侦探后,李某加了一位自称是私家侦探的人作为好友。 对方表示,可以通过手机找到李某找人,但是他需要先交1万元的劳务费,将1万元转入对方提供的账户后,李某发现自己又被拉黑了,而且被骗了两次。
8.冒充领导,熟悉人为诈骗
诈骗分子利用受害人的领导、熟人或孩子的老师**、姓名等信息,对社交账号进行“包装”,将受害人添加为好友作为“假”身份,或将其拉入微信聊天群。 随后,骗徒以领导和熟人的身份对受害人表示关心,或模仿领导、老师等人的语气,欺骗受害人的信任。 然后以不方便出面或回答**为由,要求受害人将钱转入指定账户,并以时间紧迫为借口,不断催促受害人尽快转账,从而构成诈骗。
典型案例8]李某的QQ账号被诈骗者拉进了一个工作组,当他看到群里成员的名字都是公司员工时,他没有再去核实。几天后,李某收到群消息:**冒充的“总经理”说需要支付对方的项目款,并要求李某查询公司账户里还有多少钱。 在李某核对公司账户中的资金后,冒充的“总经理”要求李某将该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入对方指定账户,并以事态紧急为由,催促李某赶紧转账款。 由于害怕得罪“领导”,李某将公司账户中的40万元全部转了出去。 后来,公司总经理接到银行发来的短信询问,李某发现自己被骗了。
9. 网络游戏产品的欺诈交易
不法分子在社交游戏平台上发布买卖网络游戏账号、道具、积分卡的广告,或免费低价获取游戏道具、参与**活动等相关信息。 在受害人主动联系后,诈骗者以更便宜、更方便为由,诱使受害人绕过正规平台与受害人进行私人交易。 或要求受害人添加所谓的客服账号参与**活动,并以操作错误、等级不足等为由,要求受害人支付“注册费”、“解冻费”和“会员费”,成功后将受害人封杀。
典型案例9]沈某在玩游戏时,在游戏聊天框里看到一条消息“**免费领取游戏道具”,申请后,一个网名“送货员”的人告诉沈某,在群里扫描***就可以获得大量的游戏福利。沈某用微信扫***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网页突然显示微信将被冻结,沈某联系了“派送员”,后者声称沈某操作不当,将一个网名“handler”的人推给了他。 “处理人”表示,他需要通过转账证明微信是自己使用的,所有资金经核实后将全额退还。 根据对方的要求,沈某先后将18000元转入指定账户,后来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因为被对方封杀了。
10. 婚姻和约会欺诈
诈骗分子通过互联网收集大量“白福美”和“高福帅”**的生活照片,根据剧本创建不同的身份,然后公布结婚和约会中的个人信息**。 在通过社交媒体与受害者建立联系后,欺诈者使用**和预先设计的假身份来欺骗受害者信任他,并与受害者建立长期关系。 随后,骗徒以发生意外急需钱款或帮助项目资金周转等为由,向受害人索要钱财,并要求受害人根据其财务状况转账,直至受害人意识到自己被骗。
典型案例10]谢女士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外国军人”,自称是驻扎在某个国家的军医,非常喜欢中国文化,希望将来能在中国定居。在与这位“大兵”聊天的过程中,谢女士逐渐被对方优雅的谈话和日常的贴心所感动,不见面就与对方建立了关系。 “美国大兵”说,他想把所有财产都转移到中国,以便和谢女士一起生活,但因为被海关截获,他需要谢女士帮忙交费才能过关。 随后,谢女士将5万元转入她提供的账户,又因为需要支付“解冻费”和“手续费”,多次将40多元转入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直到被对方拉黑,谢女士才发现自己被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