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资金、物资的大量流动使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对公共安全计算机信息的建设和应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安刑侦查信息化是公安“金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史是法医学技术工作的起点和终点,是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 目前,物证的管理水平还很有限,管理方法相对滞后,有的甚至还停留在几年前的模式,手工工作仍然占据着主要地位。 现在很多公安局都有大量的物证,但是没有专门的管理制度和物证保全设备,连专门的物证室都没有,随便找一个房间就可以存放,或者把所有的物证都存放在一起,有的公安局也会用旧厕所来存放物证, 而有的存放在阴暗潮湿的仓库里,环境非常恶劣,大量的物证堆积在一起,造成物证发霉、变质、破坏、丢失等现象。由于违规行为,证据在公安局内被销毁。证据在案件的确证中起着重要作用,比如海南陈满冤案,即物证的丢失增加了破案的难度,助长了冤假冤案,影响蔓延到全国。 因此,我公司与全国众多公安人员合作,根据他们的需求开发一套完整的公安。
物证是一种证据,其主要功能是揭露和证实犯罪。 目前,在审判过程中,对物证的要求越来越严格。 因此,保存现场物证原件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现场物证,如凶杀**、现场指纹等。 所有这些都是确凿的物证,具有毋庸置疑的实物证据价值。 因此,有必要在现场对物证进行严格的包装和标签。 对于不同的物质或个体,需要在特定条件下贮存,否则会造成损坏、腐蚀、丢失或相互污染,从而失去物证功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审判的公正性。 对结果的检测不充分可能导致案件无法完成。
因此,物证的保全越来越受到公安部门,特别是法医技术部门的重视。 因此,以科学和现代的方式管理物证非常重要。
物证管理是指物证主管部门对案件涉案物证的接收和保管,以及将上述物品移送法院或者案件起诉的管辖区,将上述物品移送法院或者其他公安机关; 包括部分物品的处理和退货。这是因为无论是普通的刑事案件,还是公安部门自查的案件,在案件进入侦查阶段,物证总是会产生的,随着案件在不同审判阶段的不断进行,直到案件审判结束,物证的实质性处理都消失了。 因此,公安部门对物证的管理,也涉及自审的整个诉讼程序,时间最长。
DF-S404是有效提升物证管理能力的需要,也是我国法治化和民主化进程的需要。 建立物证管理信息系统是犯罪技术手段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建立物证管理信息系统,将物证管理与现场调查、检验鉴定等法医技术工作有机结合,准确把握物证从采集、检验、保存到侦查、审判的全过程管理和跟踪,对案件的公正审判和权益的保护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双方。
目前,许多公安机关都建立了通用信息管理系统,可以通过计算机进行物证录入查询。 但各单位在物证管理中登记的管理内容不一致,管理流程不规范,管理制度难以实施,管理广泛,管理不严谨。 羁押过程中物证的丢失、缺陷或混淆,使破案和裁决更加困难,减慢了案件的审理时间,也造成了我国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浪费。 因此,有必要为人民公安机关建立物证信息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