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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 **高度重视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为新时代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指明了前进方向。 浙江实施传统文化弘扬重点工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向社会生产生活全面融合。 推进大运河(浙江)文化带建设。 传承历史文化遗产,拓展活兴利用之路,加强对具有独特文化、反映社会发展进程的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是人们的共识和愿望。
保护文化脉络,深挖文化价值。 长期以来,历史文化遗迹在城乡以各种方式保存,沉淀成独特的记忆和符号。 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关系到历史脉络的延续、历史文化价值的传承、现代文明建设的传承。 要把挖掘和传承文化特色作为城乡建设的重要考量和底线思想,把文化脉境和风格的保护放在建设的首位,坚持“抢救先行”,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使保护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以审慎开放的理念,加大历史文物开发力度,重视文化传承和价值传承,让文化滋养都市气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渗透人民精神家园。
丰富激活利用,彰显城乡个性。 近年来,N县大力实施文化造福百姓工程,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同时,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实现了文化遗产传承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成功建成“全国文化先进县”,荣获“中国古代舞台文化之乡”、“中国茶文化之乡”称号。正是通过深挖故事、研究、传承、改造,才能重构小镇的人文秩序,打造有故事、有烟火的文旅空间,留有地方根。 因此,要妥善处理保护与使用的关系,实现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 保护中的利用和利用中的保护将形成一种相辅相成、相辅相成的良性发展格局。
紧密多方联动,形成强协同效应。 历史文化保护的意义不仅在于保护文物本身,更在于通过文物保护来实现文化的传承。 加强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浙江倡导推行“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分类、强保护、有效管理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充分利用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的领先优势,加快建设保护管理信息平台,形成全省历史文物空间信息“一张地图”。 因此,只有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调,构建高效的协调机制,才能凝聚合力,保护城乡历史脉络。
打造新名片、新文化品牌,就要把历史与当代统一起来,把传统与现代联系起来。 它要么是旧的,要么是旧的,要么是旧的,要么是破碎的; 不是对文物的保护,而是对“活”的和活的。 全域高水平保护、全过程高质量融合、全面高质量激活,浙江更要注重“流”和“留”,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建设融合发展,让中华民族精神的根基活在当下,生机勃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