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流传一句谚语:大爷第一个月就理发死了。
按照现代人的思维,这只是一个玩笑,内容太荒谬了,根本不值得反驳。
可是,小刘正岳去理发,还真的惹上了麻烦,被告不仅故意杀人,还被要求支付100万赔偿金。
究其原因,是萧刘正月理发害死了舅舅。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今年2月21日,CCTV12社会法律频道《念关案》播出了一起案件,引发了热议。
事情是这样的,农历正月初二,小刘去奶奶家拜年,舅舅见小刘的头发又长又乱,像个鸡窝,就刺激了他。
小刘理发的那天晚上,舅舅出去喝酒,回来骑电动车撞了电线杆,不幸去世了。
小刘的姨妈指责小刘明知第一个月的理发会害死舅舅,但她还是去理发,于是她去公安机关控告小刘间接故意杀人。
群众不懂法,公安机关怎么会这么荒谬,当然拒绝了刘阿姨的要求。
小刘的姨妈上法庭起诉小刘,要求小刘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100万。
法院认为,民俗不能上升到绑架人的道德层面,车祸的起因是舅舅酒后驾车意外死亡,与小刘在农历正月初二理发无关, 并驳回了姨妈的诉讼。
那么大叔第一个月就理发而死的说法是从哪里来的呢?
根据数据,这种说法主要有两种类型。
“剃须令”起源于清军入关时,满族要求汉人剃光头发,留辫子,但很多人认为“体毛皮毛,领到的父母不敢毁掉”,于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拖着不刮胡子, 这被认为是“对旧的想法”。于是,“思老”被传闻为“死叔”和“死叔”。
另一个源自**期间发布的“剪辫令”。 1921年1月,颁布了“剪辫令”。 经过清朝200多年的统治,编辫子已经成为很多人的习惯,他们不愿意剪。 “剪辫令”的实施恰逢正月,于是“剃头思老”变成了“剃死叔”。
这两种说法都没有得到官方证实。
但从目前的角度来看,死去的叔叔被理发的说法简直是无稽之谈。
古人流传下来的民俗风情,要取精华,除渣,弘扬与社会发展进步相适应的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