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有效地推进农村全面振兴。
*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传达和学习了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 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不懈地夯实农业基础,推进农村全面振兴”,必须“借鉴和运用'千万工程'的经验,因地制宜,按类实施政策,有序循序渐进地开展工作,集中精力做好一批能感到、能达到的实事求是由群众”。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站在党和国家大局的高度,明确了推进农村全面振兴的战略要求和主方向,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提供了根本性的跟踪和行动指南。 做好“三农”工作,必须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1、学习和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引领乡村全面振兴。
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总书记不仅深刻地改变了浙江农村的整体面貌,而且为推动农村全面振兴做出了开拓性的探索示范。 “千万工程”是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三乡”工作重要论述的最生动生动的案例教材。 以学习应用“千万工程”经验为指导,对切实有效推进农村全面振兴具有深远的实践支撑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千万工程”开创了全省推进农村全面振兴的成功典范。 “千万工程”是以改善农村环境、解决农民群众反应最强烈的环境“脏乱”问题为首的。从“示范千村、改造万村”,到“万村美”深化升级,再到“万村领跑活万村”的迭代升级,“万万工程”范围不断扩大,内涵不断丰富, 成为涵盖农村经济建设、政治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建建设的系统工程。20多年来,浙江省以“千万工程”作为“三乡”工作的主要抓手和推动山乡大变革的总引擎。 “千万工程”的经验生动地阐释和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农村、如何建设农村的历史问题,为推进农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现实样本。
“千万工程”的经验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和较强的实践生命力。 在推进“千万工程”的过程中,浙江省形成了一套系统化、成熟有效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 比如,坚持把蓝图画到底,扎扎实实,长久不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农民群众的期望出发,找到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坚持制度观,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政策,培育壮大农村产业,富民; 坚持党建引领,聚焦基层,不断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 等一会。 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都可以在相应的实用参考资料中找到,可以学习和学习。 同时也要看到,浙江省推进“千万工程”经历了不同的阶段,不同的市县也有不同的基础和条件,但贯穿其中的理念、思路和方法却是一样的。 无论是东部还是中西部地区,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相对欠发达地区,我们都可以借鉴“千万工程”的经验,找到一条适合自身发展振兴的道路。
“千万工程”体验的灵魂和本质,在于其中蕴含的理念和方法。 关键是要学习和理解“千万工程”经验中蕴含的理念和方法,并因地制宜,将其转化应用于乡村振兴全过程的各个领域。 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三乡”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各地发展阶段的客观实际和发展条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农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实际问题入手, 进一步明确推进农村全面振兴的内容和方式,不断提高工作的实际效果和成效。这也是检验“千万工程”学习和运用经验成效的最根本、最重要的衡量标准。
二、深入把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主方向和重点任务
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三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第一次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全面振兴的重点可以概括为“两保、三促、两强”。
粮食安全是“国家的伟大事物”。 2023年,我国粮食产量将创历史新高,连续9年保持在13万亿多斤起到了安抚人民、稳定大局的“压舱石”作用。 图为2023年10月31日拍摄的广西柳城县古七格劳乡云峰村稻田场景。
(1)“两个保障”: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确保不大规模返贫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2023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克服了黄淮罕见的“暴雨”、东北和华北严重洪涝、西北局部干旱等较为严重的灾害影响,实现了农业丰收。 粮食总产量达到13,9082亿斤,创历史新高,连续9年稳定在13万亿多斤起到了安抚人民、稳定大局的“压舱石”作用。 面对未来各种风险、挑战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始终把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应放在首位,确保14亿多人就业得到更加稳定和牢固的服务。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全面落实党政对粮食安全的同负,稳定和完善粮农补贴,继续扩大全费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跨省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深化多渠道产销合作; 更好地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粮食的积极性,确保粮食产量保持在1超过3万亿斤。
主要重点是大规模的产量提高。 我国耕地资源稀缺,扩大耕地面积空间有限,潜力主要在增产上,与国际先进水平相距甚远。 要把粮食增产的重点放在大面积粮食增产上,整合推广好土地、好种子、好机会、好方法,把粮食产量和生产能力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加强耕地保护建设。 这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命脉,要着力完善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体系。 坚决整治滥占、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改革和完善耕地兼计兼整制度,坚决守住耕地18亿亩红线。 优先对东北黑土区、平原区、具有水利灌溉条件的耕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大建设投资和管理保护力度,适当提高省级投资补贴水平,确保建设一次一个。
构建现代农业管理体系。 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趋势,立足大国基本国情和小农农业国情,支持农业新经营主体发展,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将分散的小农户与统一市场联系起来,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谁来耕地”的问题。
树立大农业、大粮食的理念。 除了充分利用传统耕地资源外,还要扩大对森林、草原、河流、湖泊和海洋等资源的利用,农林牧渔业并行发展,多方发展粮食,构建多样化的粮食供应体系,让全国人民吃饱饭。 吃得好,吃得健康。
确保不出现大规模的返贫现象。 当前,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总体形势良好,没有出现全村返贫现象,脱贫地区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但是,返贫风险始终客观存在,要坚守不大规模脱贫底线,不断增强脱贫地区和人民的内生发展势头。
加强监测和援助。 继续强化和巩固防退贫责任,进一步提高防盗贫监测的精准度和援助成效,提供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对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 对因灾害存在返贫风险的,可提前实施援助措施,及时消除返贫风险。 要抓紧研究推动扶贫救助政策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扶贫政策的衔接。
加强产业扶持。 要做好援助产业分类指导工作,加快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短板,加强产业援助基金项目绩效管理,促进产业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让留在当地脱贫群众获得稳定的产业支撑。
加强就业救助。 落实防止返贫就业行动,充分发挥东西部劳务合作、就业援助车间、公益岗位等作用,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使有工作能力的人有稳定的工作。
加强内生力。 扶贫地区和群众不能只靠“输血”,更要注重提升“造血”能力,多靠自己努力致富。 要对乡村振兴搬迁重点县城、集中安置区等重点地区实施财政、财政、土地、人才扶持政策,着力改善发展条件,增强发展能力,推动建立欠发达地区常态化援助机制。
(二)“三提升”:提高农村产业发展水平、提高乡村建设水平、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提高农村产业发展水平。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各地在农村产业发展方面都下了很大力气,有了一定的基础,但规模小、主体薄弱、链条短、同质化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做好农村产业,关键是要深刻思考“土产”三个字,坚持产业兴农、质兴农、绿兴农业,把农业建设成为现代产业。
促进产业融合。 充分挖掘农业多重功能和农村多元化价值,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高质量发展农村循环,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构建粮食、经济、饲养统筹的现代农村产业体系, 农林牧渔业同步发展,产销一体化,农文旅一体化,打造农村经济新增长极。
打造好的平台载体。 统筹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各类平台载体,整合政策、集聚要素、集中服务,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着力提升区域产业集聚发展能力,通过平台升级推动产业提质增效载体。
增进利益联系。 发展农村工业,从根本上讲是要增加农民收入致富,决不能让老板和贫苦村民致富。 要加强农业与农业产业发展,促进企业与农户在产业链、分工合作上的互补优势,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农民增收挂钩,让广大农民更多地参与产业发展,共享增值利益。 加强资本下乡全过程监管,有效预防和纠正投资经营中的不正当行为。
提高农村建设水平。 乡村建设是推进农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农村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仍存在大量未偿债务。 要围绕“基本提供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从各地实际出发,从农民需求出发,抓普及惠民大事,一次做一件事,不断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性、公共服务的便利性。 以及舒适的生活环境。
加强乡村规划引导。 重点是适应农村人口变化趋势,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和公共服务配置,避免空心村投资不力和浪费。 编制村计划要注重执行的有效性、可操作性和约束力,确保有实在在的需要、能执行的、实实在在的,不能为了编制而编制,防止方案变成“纸上谈兵、挂在墙上”。
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 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农村水、电、路、气、住、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先解决“好不好”的问题,再解决“好不好”的问题。 在乡村建设中,要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不能盲目照搬城市建设模式,失去乡村魅力。
进一步推动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 将改善生活环境与农民发展生产繁荣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厕所改善,完善农民参与机制和长效管理保护机制。
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践行“绿水青山是无价之宝”理念,继续打好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的硬仗,统筹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不断打磨农村绿色底蕴。
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现阶段,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仍是大势所趋,需要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把县城作为城乡融合的重要切入点,提高县城综合承载力和治理能力,促进县城功能衔接互补和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提高农村治理水平。 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要坚持党建导向,聚焦基层明确方向,进一步推进党建,推动乡村振兴,加强和改善乡村治理,不断提高农村治理水平。
强壮的分支。 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建设壮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完善村党组织主导的村级组织体系。 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选拔育种机制,优化村内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伍的选拔管理。 完善基层职责和事务清单,持续减轻基层负担,推动解决“小马车”等基层治理问题。 只有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领导和凝聚力,我们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才能更加稳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才能更加稳定
抓治理。 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县域治理体系和乡村治理体系功能,促进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 着眼于提高治理效率,进一步完善和推广计分制、榜单制、数字化、投诉即时处理等务实有效的治理方式。 坚持和发扬新时代“风桥经验”,完善预防、调查、预警机制,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尽可能做到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化解萌芽状态。
树清风。 完善和创新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优质城市文化向农村延伸覆盖,加强优秀传统乡村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加大有效服务供给力。 坚持疏浚与堵塞相结合,标本兼治,创新风俗变迁载体,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强化村规约的激励和约束功能,持续推进高嫁妆等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 大规模的作业,分散的埋葬。
(三)“两强”:加强科技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措施
加强科技改革两轮驱动。 乡村振兴靠什么? 归根结底,这一切都与创新驱动有关。 要统筹推进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激发各类乡村要素潜能和主体活力,为农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种业是农业发展的源泉,要加大核心技术研究力度,实现种种科技的自力更生、自强、种子源头自主可控。 图为2023年2月22日,在海南三亚的国家南方育种研究与繁育基地,研究人员正在做水稻杂交试验。 新华社记者张丽云摄。
加大农业科技支撑力度。 加大核心技术研发力度,完善联合研发和应用合作机制,加快振兴种业,提高农业机械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和应用水平。 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率,优化农业科技创新战略布局,支撑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解决碎片化、低水平重复、转化率低等突出问题。 强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条件,强化公益服务功能,打通科技入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加强农村改革和创新。 在全省试点项目结束后,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并再延长30年,稳步稳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属制度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复垦改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在坚守底线的前提下,鼓励地方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强化改革措施的整合性和效益,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加强农民增收措施。 近年来,农民收入总体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重逐步收窄。 但需要注意的是,支撑农民收入增长的工资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两大动力”同时减弱,农民增收面临诸多挑战。 要把“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聚焦在农民增收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使农民腰包越来越大。
稳定农民外出打工的收入。 工资收入是农民收入的大部分,2022年占41%96%。要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跨区域信息共享和有组织劳务输出机制,培育和做大劳务品牌,积极推动以工代赈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运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和收入。
挖掘产业经营潜力,增加收入。 家庭经营净收入占农民收入的34%63%,其中60%以上来自农业经营收入。 要落实农民增收行动,支持农民发展特色种植养殖、手工艺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持续扩大农村产业致富百姓,促进产业经营增收。
扩大转移收入。 转移收入占农民收入的20%88%。要继续加大惠农富农政策力度,重点关注农村低收入人群,进一步加大援助力度和扶持力度,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应该给予农民更充分的财产权。 财产净收入仅占农民收入的2%53%,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要鼓励通过租赁、合作开发、股份制等方式,进一步振兴和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多措并举增加农民财产收入。
三、确保“三乡”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
在2023年12月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特别强调了落实问题,提出要把落实抓到实处,大力坚决抓落实,求真务实,敢为善抓落实。 **2024年“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已经明确,关键是要下苦耐劳、下苦耐劳,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农村全面振兴在行动上取得实际成果。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 乡村振兴是一项历史性任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加大力气推进。 《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办法》细化明确了乡村振兴的部门和地方责任,要通过落实责任来推动工作和政策的落实。 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推动各级党政“最高领导”真正担负起责任,把责任抓在手中,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县委书记“一线指挥”的作用, 明确主攻方向,扎实组织推进。落实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职责,推动各相关部门统筹部门职责任务,加大对“三乡”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队伍。 充分发挥督考“接力棒”作用,既要突出实效,减轻基层检查考核负担,又要通过督促考核,促进实实在在的工作,补短,及时纠正工作偏差。
乡村旅游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引擎。 图为2023年10月10日,游客在陕西省习市蓝田县九尖坊镇玉口村荞麦岭赏花。 新华社记者刘晓摄。
坚持因地制宜的措施和分类政策。 我国各地农村地区的情况大相径庭,往往风土人情不同,自然条件、风俗习惯、发展水平、工作基础也各不相同。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可能用尺子和模式来衡量整个世界,必须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一把钥匙开锁”,充分尊重地区差异,确保各项工作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文化和风土相协调。 多给基层自主权,多提出定性要求,少提出量化指标,鼓励基层把先发制人精神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落实。
把握工作的时效性。 一年有四个季节,农业就是农业。 做好“三乡”工作,需要顺应自然规律、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长期开展。 要树立正确的政治成绩观,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步服从实际,不要急功速利,做风中运动。 考虑到财政资源的可持续性和农民的接受度,要尽力而为,力所能及,不能超越发展阶段,盲目借钱拆建。 方向明确,蓝图画好,就要锚定目标,持之以恒,久而久之,一个接一个,年复一年地做。 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把握形势,农村的面貌一定会有很大的变化。
尊重农民的意愿,保护农民的利益。 农民是最实际的,“三农”工作搞不好,关键是农民幸福与否,满意与否。推进农村全面振兴,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办实事、讲实效、切实利民生、暖人心,坚决反对搞形象工程和肤浅文章。 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保护农民的利益,不能大刀阔斧地接管农民的选择权,更不能搞强制命令,不要为人民服务,甚至不侵犯农民的利益。 多做能见效的工作,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避免出现“先做事、农民见得见”的“两皮”现象,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作者: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