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审判管理就是要充分发挥监督、服务、保障、推动四大核心功能,通过案件信息管理、案件质量评价、审判过程管理、审判运行情况分析等功能,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审判管理就是对审判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发现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监督实施,从而达到......提高质量和效率”
2024年2月21日下午,曲靖市两级法院审判管理线相关干警、领导、院长齐聚一堂,围绕审判管理工作畅谈自己的看法、看法、问题和未来。
会议由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玉蓉主持,全市九基层法院院长、各法院主管、审判管理部门负责人就对审判管理工作的理解发表了看法, 中级人民法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中级人民法院主管部门领导和审判管理部门负责人提醒他们,需要提前规划工作。
审判管理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核心内容,审判管理的力度和成效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整体水平,关系到公平正义的有效实现,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司法意识。
针对以往审判管理中存在的指标重实质、效重质、重部署重后续执行等问题,中级人民法院明确提出:
改变你的思维方式。 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不是人民法院的试卷,法院的目标不是追求好的数据指标,而是真正为人民解决纠纷。 要把指标体系作为抓工作的手段,作为审判质量和成效的“体检表”,通过“体检表”发现存在的问题,从而开出适合情况的药方,不断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增加人民群众的司法意识。
实质性争议解决。 法官办案的价值在于案件结案,为人民彻底解决纠纷,调解工作应贯穿司法办案的全过程,如果调解成功,应尽可能监督自动执行,避免执行程序; 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及时、公正地作出裁决,避免拖延时间。
严格的监管。 对审判过程中立案、分案、排班、送达、审判结案、立案、上诉、移送等各类案件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持续优化,确保司法行为规范,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公开、公正、高效、廉洁、有序进行。
执行措施。 坚决贯彻“质量优先、效益兼顾、注重结果”的要求,牢固树立案件质量“生命线”意识,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高案件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为行动指南,落实细化工作措施, 抓好办案办案工作,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