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院依法对尹美根涉嫌**案提起公诉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书记、副主任尹美根一案,经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起诉审查阶段,检察院向被告人尹美根通报了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院起诉控告:被告人尹美根利用江西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副市长、九江市市长、九江市委书记、江西省副省长、江西省委常委、江西省委常委职务、江西省委常委、江西省委、江西省委常委、江西省委委常委、江西省 南昌市委书记、赣江新区党工委副省长、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谋取他人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谋取他人利益, 或使用方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