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结束了。
人们正在寻找工作。
如果有人告诉你。
有“新”的赚钱方式。
你会怎么做?
如果你有手机,你可以赚钱。
你感兴趣吗?
停! 是的“手机口”骗局
近日,南充**破获多起以年轻人为主的“手机口”诈骗案:
1小时赚300?抓!
新年伊始,阆中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了一条线索:辖区内有人为境外诈骗嫌疑人提供拨号服务,导致不少人上当受骗。 警方迅速采取行动,逮捕了张和其他4名罪犯。
经调查,张某在网上认识了一位网友,对方表示帮他们拨**,1小时后就能赚到300元的利润。 在利益驱使下,张某先后召集王某、范某、程某等人,通过同时拨打境外“尚家”和被害人**,并打开免提电话,利用两部手机实现境外诈骗嫌疑人与受骗对象的直接沟通。
经讯问,四人供认了利用“手机口”骗取暴利的违法事实,并已由冀中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朋友一起“赚大钱”? 抓!
无独有偶,南充市顺庆区局也发现了类似的线索,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方开展研究判断,通过一系列工作,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赵、任等6人。 经过调查,赵某在网上看到了“手机口,每小时200个,每天可以结算”。立即与发布广告的人取得联系,并在对方的指导下,使用两部手机为海外“尚家”提供语音转接服务。 在此期间,赵某还招募了好友黄某等人一起“赚大钱”,并组织黄某等人招募“佳能”,提供实名认证卡,金额从几百元到**不等。 短短一个月时间,赵某等人就非法赚了上万元。 目前,赵某、黄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什么是“移动电话端口”?“手机口”是指用一根录音线连接两部手机或同时打开两部手机,其中一部通过网络社交软件呼叫诈骗者,另一部插入本地**卡拨给被害人**,实现语音中继,并成功伪装成诈骗所属地。
设立“手机口”涉嫌助长犯罪会有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二规定: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审判、量刑从重的规定执行。
“熊猫反诈骗”温馨提醒广大年轻朋友要睁大眼睛,不出租、不借出、**手机卡和银行卡,不要为境外诈骗者设置“手机口岸”,成为犯罪的“工具人”,违规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熊猫反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