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新增功能春天
所有未注册的建筑物都是非法的吗? 案例回顾2020年,某科技公司向某区提交审批建设临时厂房的申请,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城分局在《关于衢州市科技临时建筑审批申请的批复》中表示:根据衢州市2011年批准的西港地区监管详细规划, 该公司的土地规划用地的性质是商业和住宅用地。
2021年7月22日,某区**作出《关于征用某区、某区国有土地房屋的决定》,决定征用某区国有土地房屋,并于当日发布公告,在被征区、某区公示。 冯某拥有的位于某区某路的房屋,属于征用范围。 房屋区域用于工业。 后来,由于规划变更,将工业用地改为商业和住宅用地,导致按照选址意见批准的规划建筑面积建设,90平方米无法申请产权证。 结果,该建筑成为一座无证建筑。
2024年1月,被强行拆除,没有给予任何赔偿。
法律分析未经登记的无证建筑不能直接视为违章建筑,这是不合理的,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法律上,有合法建筑、临时建筑和违章建筑三个主要概念,并且没有无证住房的概念,因此不能将无证住房作为认定违章建筑的唯一标准。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或者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出具后,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停止或者拆除施工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或者限期不拆除的, 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员可以指示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取得市、县城规划部门核发的临时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临时施工影响近期建设计划或者规范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城市面貌、安全等的,城县人民**城乡规划部门不得批准。
律师提醒
如果您在征用拆迁过程中遇到此类问题,请及时联系美泰律师,帮助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