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尘埃落定后,30多年的高水平、高薪银行经验戛然而止,他因合同到期而失业。 松了一口气,混合了味道。
本文分享我辞职谈判的全过程,即斗智斗勇,充分发挥,通过“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简称“协议”)实现2N+薪酬利益最大化。
这是我与这家银行签订的第二份定期合同。 三个多月前合同到期时,高层领导单独来找我,问我愿不愿意换个地方工作,但因家庭原因我直接拒绝了。
合同到期前一个多月,高层领导问我是否愿意当场调动,降薪,我说可以考虑,但随后具体细节没有讨论。
其实我早就厌倦了职场纠纷和内卷,更不愿意违背自己的意愿去挤榨和愚弄银行的底层员工,经过多年的奋斗,我积累了不少。 于是我主动说,可以在2N的基础上谈解决方案,当时大领导说,“你为什么这么认为,遣散费再高,也比你继续工作少不到200万元。 当时,我还是有些莫名的感动。
很快,工作人员就来找我,寒暄了几句后,我直奔主题谈解决方案,提出的补偿方案是n。 对于这样一个侮辱性的计划,我当然只是回去“避免说话”; 同时,他叩山摇虎,说要征求专业司法人士的意见,不高兴地分手了。
之后,我开始修改劳动法,同时咨询司法专业人士和朋友,了解制度内历任协办调解员的大致情况,增加了我的信心和谈判策略,并开始收集加班、年假记录、年终奖金政策等各种有利证据。
接下来是人事老板和大领导一起来找我,此时劳资双方已经处于完全平等的状态,甚至劳资方都占了上风,我自信地坚持倡导2n加年假折扣、年终奖、加班费等权益。 对方不予置评,称没有先例,需要举报。
我强硬地说:“没有让步的可能,如果银行触犯了法律,不续签签证(未经协商一致直接裁员),我会进行劳动仲裁。 法院、监管机构等渠道将自己的权利捍卫到底(这不是丑闻,而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必由之路); 劳动法的主旨是保护工人的弱势群体,届时要求银行不要以不正当手段干涉司法机关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否则会变成个人恩怨。 ”
接下来,我给银行高层写了一封简明扼要的邮件,无非是这些年来的辛勤付出和辛勤付出,并表示希望无限期劳动合同能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原岗位的原薪续签。
也许是我的决心让银行的良心发现了,又或许是银行在权衡利弊后不得不妥协,后续的进展出乎意料的顺利:确定离开的意向; 关于加班费的统计。 年假。 年终奖金。 社保等数据,双方同意; 签署和解协议; 确认您是否正在领取失业救济金等。 在短短几天内,几乎一气呵成。
根据我有限的理解,这份协议的补偿标准(相对)确实是难得的先例,在维权的同时,也算是对改善全社会就业环境的微薄贡献。
我计划把这笔钱捐出来,用在更需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