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刷了一条新闻,感觉人家真的可以到没有底线的地步! 张三(化名)于2018年向好友李四(化名)借款61万元,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并以自己的一处房产作为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之后,债主李四心想,反正自己手里有房产的抵押权,所以从来没催债人张三借钱,也没有采取其他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 这是亮点! 四年后,债务人张三不仅没有归还贷款,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权人李四取消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返还房屋所有权证,而李四则要求张三退还贷款。 是的,你没看错! 是债务人张三在未偿还贷款的情况下,要求债权人李四归还自己交付的抵押财产! 颠覆你认知的部分就在这里!
庭审后,法院裁定支持张三的诉讼请求,即债务人张三无须返还60万贷款,债权人李四返还张三抵押财产!
01 法院判决的理由。
让我们来看看法院判决的原因:
该笔贷款于2018年借款,约定的贷款期限为一年,三年诉讼时效从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即从2019年开始计算,已于2022年届满。 在三年的诉讼期间,债权人李四从未催促债务人张三退还款项,也未行使抵押权,也无理由中断或中止诉讼时效,三年诉讼时效期限已届满,债权人李四丧失了胜诉权, 债务人张三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债权人李四败诉。看到这一幕,朋友们是不是很为债主李思明生气和心烦意乱!当你情绪低落时,我会帮助你,但你会报仇的! 61万不是61元,你说不还就不还! 我们可以在道义上谴责张三的无耻行为,但在法律层面上,以本案的情况,确实无法判断他的还款。 02 李四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借出的钱付诸东流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李四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借出的钱白费的情况呢? 债权人李四应当督促债务人张三在三年期限内借款。 李思梅如果贷款要求一次,诉讼时效将中断,并重新计算三年的诉讼期限。
本本案中,抵押财产已登记,债权人李四也可以在三年时效期限内行使抵押权,抵押财产协议的折价、拍卖、出售所得款项优先偿还。 例如,张三在2018年1月2日借款,约定的借款期限为一年,则三年诉讼时效从2019年1月1日起计算。 即债权人李四应当督促张三在2019年1月2日至2022年1月1日期间借款或行使抵押权。 如果债权人李四在2020年8月1日,无论是通过打电话**、发送短信或其他提醒,还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还是申请仲裁,三年诉讼时效将从2020年8月1日重新计算至2023年8月1日。 子馨从银行做了抵押,每个月的还款日前几天,子馨都会收到银行发来的提醒信息,就是每个月重新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银行要求我还款的权利永远不会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 03 我们从这个案子中得到的启示我们也应该从这个案子中得到启示,如果以后向别人借钱,一定要督促债务人在三年诉讼时效内借钱。 或者签订并登记抵押担保合同,并在三年时效期限内行使抵押权。 经过子欣的分析,朋友们明白了! 因为债主李四不懂法律,又遇到了一个的人,所以他借出去的60万钱就赔了! 真可惜! 和紫鑫一起,每天学习一些法律知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谢您的阅读,欢迎点赞、收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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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是什么? 你和《火辣辣》里的乐英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