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陕西省汉中市的李女士向记者报道,丈夫每天工作12小时,190多天没有安排假期,室内温度超过40度,导致丈夫回到出租屋后晚上突然死亡。
家属:
工作上的严重超负荷导致她的丈夫突然去世
据悉,李女士的丈夫赵某于2008年外出打工,在广东省中山市利达针织厂工作了两年后离职。 彼于2010年3月重新进入公司,并于2011年3月与公司签订雇佣合约,直至2023年8月。 赵某在公司工作了14年多,他的工作是保安。 今年8月24日上午,家人接到公司通知,赵某于8月23日晚下班后,死在厂外租来的宿舍内。
李女士认为,丈夫赵某的死,是丽达严重违反劳动法的直接责任,因为劳动法规定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而公司一直采用12小时工作制。 劳动法规定员工每月工作176小时,赵某每月平均工作时间为360小时,严重超负荷工作。
同时,劳动法规定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而从今年2月1日到去世,赵某连续工作了近200天,没有一天休息。 以及它在哪里工作保安室属于西侧,只有10多平方米在中山市7、8月连续40次高温的情况下,公司只提供电风扇供保安室降温。 家属认为,公司严重不遵守国家法律,不关心员工的生命,导致赵某死亡。
记者:
死者的微信圈都是“好火”。
根据死者赵某家属提供的信息,记者在赵某微信朋友圈看到的最后一条消息是在2023年7月26日。
其中发布的四条微信朋友圈消息分别是:“这个温度快蒸了! “四条动态消息的时间是:2023 年 5 月 30 日、7 月 11 日、7 月 15 日和 7 月 26 日。
根据家属提供的出勤记录,密密麻麻地挤满了人,表明他的工作时间没有被打断。
公司:
由于安全不足,已经超过100天没有关闭
9月8日下午2时20分,记者致电中山市利达针织服装厂,公司人事部负责人表示,死者赵某生前确实是公司保安班长,在公司工作了12年。
针对死者赵某家属质疑公司190天未安排赵某休息,负责人承认家属所说的确实存在,因为厂内有四名保安,其中一人受伤目前,三名保安无法安排休假,赵某已经100多天没有休假了。
针对死者家属反映其工作环境长期高温,负责人表示,广东本身的温度比较高,赵某的保安值班室不仅配备了风扇,还提供凉茶,与车间一线工人的工作环境相比, 保安室的值班环境要好得多。
在回答赵某在宿舍猝死该怎么办的问题时,该负责人表示,当地社保部门已确定赵某不是因工病死亡,并按照《广东省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规定》的规定,将相应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给直系亲属, 但由于赵某家属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公司律师和赵某家属目前正在就赔偿问题进行谈判。
现场确定该男子已经死亡,并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
根据中山市公安局小蓝分局荣兴派出所出具的《公安部门涉尸(案)调查表》,2023年8月23日上午10时许,警方接到警察罗(死者赵某的同事)报案称,他前往赵某住所时, 他发现自己没有回应,立即报警。
随后,警方和研究所的120人赶到现场,医护人员确认该男子已经死亡,并通知法医前往现场(已排除凶杀案)。 死者家属现在对死因没有异议。
律师:
可以向公司主张侵权责任
陕西同步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聪表示,如果劳动者下班后猝死,虽然劳动者家属因不构成工伤而无法获得工伤死亡保险金,但如果用人单位有侵权行为导致劳动者猝死,家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公司承认赵某曾长期加班,已超出《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否认赵某长期高温下工作。 基于以上原因,不能排除公司安排的长期加班工作与赵某的猝死存在因果关系而且,公司严重忽视了对赵某健康的保护,侵犯了赵某的合法权益,因此应认定该公司存在侵权行为,具有主观过错。 家属可以向公司要求侵权赔偿。
*:华商日报大风新闻。
编辑:崔桃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