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台湾海警一艘船在下津海域追击大陆渔船,造成大陆渔民2死2伤后,大陆海警在厦门、金门海域开展巡查执法,并首次登上游艇对金门游艇进行巡查。
同时,国务院台办向台方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妥善处理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工作,二是今后保障渔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14日,在台海警卫队追击并造成大陆渔民2死2伤后,19日,大陆海警从金门登上“楚日”号游艇,进行了约30分钟的临时检查。 这一举动在岛上引起了轩然,为什么岛上的反应如此强烈? 原因很简单:大陆实际上已经“没收”了台湾当局在下津海域“限制和禁止”的水域。 而且,此举为大陆未来处理两岸事务提供了多种可能性,处理范围可能从金霞海延伸到台湾海峡。
有三个信号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大陆用执法行动证明,金门和厦门之间不存在所谓的“禁区”,霞津海域自古以来就是海峡两岸渔民共有的渔场。
二是加强警力,在下津海域开展定期执法巡逻。 这说明大陆海警已开始对整个下津海域行使管理权。
第三,大陆海警为未来的行动创造了更多的可能性。
福建海警开始在下津海域进行定期执法巡查,下一步有意思,未来台湾“海警”会不会来这片海域进行所谓“执法”巡查? 另外,大陆海警船登船检查时,台海巡逻舰是接受检查还是拒绝检查?
有一点是肯定的:大陆海警在下津海域遇到台海巡逻舰时,大陆海警会把台海巡逻舰当成“无牌执法船”,登船检查是否具备合法执法资格。 法律资格是什么? 就像大陆海警船一样,有***批准,有直属管理部门的命令。
这就是上面提到的“执行力”。 台海巡逻舰出示的台湾当局文件无效,不承认“九二共识”的伪**,甚至身份也不合法。
拒绝从大陆海警登船检查(当时已不是“临时检查”)是不礼貌的,可以采取一些“强硬措施”来对付抗拒执法,将船只拖回大陆,对人员进行审判,并判刑, 非法船只被销毁;敢暴力抗法? 那就简单多了,大陆海警舰都是千吨以上的“大船”,而且装备了台海巡逻舰无法比拟的火力装备,都是选择。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的“两大要求”之一:妥善处理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工作。 台湾当局如何“妥善处理”? 赔偿、道歉和对“事故”的问责是最基本的姿态。
台湾当局会这样做吗? 我不这么认为,要么捂住耳朵,装聋作哑; 要么死猪不怕开水,勾指学沈腾——你打我!
极有可能装聋作哑,因为台湾国防部最高领导人近日表示,台湾军方不会干预大陆海警登船检查,干预会导致冲突升级。
这个判断比较准确,台军不插手,一切依旧是“温水煮青蛙”的节奏; 当我们参与进来时,国家统一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这是一个迅速而果断的决定。
不得不说,台湾当局也以类似的方式向鸵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