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的征费期为23日,请合理安排时间! 以下是 2 月申报期的几个关键点:
1.2月份的征费期限已延长! 23日结束!
2.紧急提醒! 此政策已过期,2月份无法再申报!
3.企业所得税,新的税前扣除凭证!
4.个人所得税终结算开始了! 必须在 3 月 31 日之前完成!
5.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还! 3月31日结束!
6.印花税申报实务!
税务局明确:2月份报税截止日期为2月23日!
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环保税、资源税。
各地略有差异,纳税人应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纳税申报表!
政策提醒
根据政策,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加计扣除政策已到期,2023年未全额扣除的纳税人加计扣除额将在2024年不再扣除。
加扣政策实施期满后,纳税人将不再计算加扣,剩余的加扣将停止扣除。 应该注意的是,这里的额外扣除额的余额包括正数和负数。
目前,只剩下一项额外的增值税抵扣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先进制造企业可抵扣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抵扣应纳增值税。
纳税人应记住不要提交错误的报税表! 如果您已经提交了申请,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更正声明: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左侧的“常用功能-纳税申报缴费”模块,或点击“我要办税-纳税申报缴费”。
2、输入后,点击“更正申报”,选择各类报表后点击“查询”,选择需要更正的申报数据,点击“更正申报”。
3、进入更正界面后,点击“数据初始化”-“修改”,填写更正内容并保存,验证后点击“声明”,最后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此时更正声明已经完成。
4、更正后如需补缴税款,点击“缴费”补正后应缴税款。
注:此时,如果在申报期更正后有追溯缴税,将收取相应的滞纳金。
密钥提取:
1、公益事业捐款单为会计凭证原件,包括电子和纸质表格。 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政、税务、审计、监督等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
公益事业捐赠单可以作为捐赠人进行捐赠的有效凭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捐赠金额的税前扣除。
2、公益捐赠票据的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监管印章、票据**、票据编号、付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付款人、校验码、发票日期、**条形码)、项目代码、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标准、金额(元)、 总金额(大写)(小写)、备注、其他信息、接收单位(章节)、审稿人、收款人等。
公益捐赠的纸质票据一般包括存根、收据、记账等。 存根副本由开证方保留,收据副本由付款人接收,会计副本由计费方作为会计凭证保留。
3、公益捐赠票据由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督促(印制),并套印全国统一样式的财政票据监管印章。
财政部负责按照国家统一样式、编码规则和电子票据数据标准制定公益捐赠票据。
4、公益捐赠电子票据的使用者和支付单位应当准确、完整、有效地接收和阅读公益捐赠电子票据,并按照会计信息化、会计档案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归档。
五、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附:公益法案样本(仅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取得营业所得的纳税人应当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当月或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税申报,并提前缴纳税款; 最终结算应在获得收入的下一年度的3月31日之前完成。
税收结算目标
工商户个体户所有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体合伙人、个体承包人、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并接受审计和征收的,须办理营业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终期结算和缴纳。
[结算方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营业收入的最终结算和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扣缴端;
经营管理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服务部门。
经营所得从两地或者两地以上取得的,应当选择向经营经营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年度汇总申报。
为了节省您的税务处理时间,建议您在线提交纳税申报表。
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只能填写《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格B)》。
[最终结算回报]。
纳税人仅取得一项营业所得的,应当与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最终结算,并提交《营业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格B)。
纳税人取得两项以上营业所得的,应当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营业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格B),然后选择向经营所在地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年度汇总申报, 并提交《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格C)。
注:纳税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含运费)的,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税务端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所得(表格B)。
[提示]。
1.营业所得是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以每个纳税年度总收入余额为基础的应纳税所得额。
2.工商户个体户所有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
3.以下费用不可扣除:
1)个人所得税;
2)滞纳金;
3)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的损失;
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费用;
5)赞助支出;
6)用于个人和家庭支出;
(七)其他与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费用;
8)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扣除的费用。
4.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将生产经营费用与个人家庭开支分开计算,对生产经营与人家生活难以区分的费用,40%作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允许扣除。 投资人及其家属在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发生的生活费与企业生产经营费混杂在一起,难以分摊的,全部作为投资人及其家属发生的生活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5.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并由下一年度的营业收入弥补,但结转期不得超过五年。 如果投资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则该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6.营业前所得税扣除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扣缴单位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退税手续费核查”模块申请退还2023年个人所得税预扣费(扣缴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预扣税款缴纳2%的手续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扣代缴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水总财发2023年第48号),2023年个人所得税预扣费退还申请应当在3月31日前提交, 2024年。 为了保护贵组织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新印花税法的有关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一次性征收。 不再有每月征费!
对于现在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系统会自动调整应税合同和产权转让单据的季度申报,企业账簿自动转换为年度申报,无需额外申请。
印花税申报无需识别印花税种类,可直接登录申报。
您可以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查看税务识别信息,路径为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务识别信息查询。
具体申报操作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财产税和行为税”,点击进入“财产税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可以看到“印花税”申报选项。
如果纳税人没有进行印花税核查,就需要“按次申报”,但“按次申报”可能会遗漏而忘记申报,那我们该怎么办?
纳税人可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纳税期限,将“一次性申报”调整为“季度申报”。 当然,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可能会有一些差异,需要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最新政策!
编舞丨金岛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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