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广全市“莎守薇姐”专项行动,市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成员单位,联合推出重庆政法微信《寒假安全指南》引导和提高学生寒假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充实的假期。 守护安全,我们一路走好。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它与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
保护青少年的人身安全。
首先,要防止青少年犯罪。
但是,有关青少年犯罪的知识。
你知道多少?
现在
溶液
这
一些
未成年人的不当行为
未成年人的负面行为有哪些,是指未成年人所做出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行为?
吸烟、饮酒;
反复旷工、旷课;
晚上无缘无故呆在家里,离家出走;
网络成瘾; 与社会上有不良习惯的人交往,组织或参与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的;
阅读或者收听宣扬色情、暴力、恐怖、极端主义等的阅读、视听制品、网络信息;
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的严重不当行为
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未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实施刑法规定,不予处罚的行为,以及危害社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包括?
团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行夺取或者任意毁坏、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
殴打、辱骂、恐吓或故意伤害身体;
盗窃、抢劫、抢夺或故意破坏公共或私人财产;
传播**阅读材料、视听产品或信息等;
*、* 或表演**;
吸烟、注射毒品或向他人注射毒品***
以大量资金参与赌博;
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如何预防?
未成年人夜间不回家或者无故离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寄宿学校应当及时搜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对夜间不回家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收留的,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联系; 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发现或者接到公安机关、公共场所管理机构等举报后,对夜不回家、离家出走、流落街头的未成年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通知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和所属寄宿学校, 必要时,应护送其返回住所、学校;无法与父母、其他监护人或者学校取得联系的,应当将未成年人护送至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参加不良行为团伙的,应当及时制止; 发现团伙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未成年人受到教唆、胁迫、引诱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或者发现上述情形的,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对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未成年人,应当立即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政治情报中心测绘。
编辑:江
校对:刘江红
评论:郭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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