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1日,Justice.com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原湖南翔科控股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陈继明涉嫌滥用职权徇私、压低国有资产。 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以涉嫌**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国有资产罪等罪名逮捕陈继明。 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长期在国企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陈继明1960年9月出生,浙江温州人,1982年4月入党,1978年12月入党。
2019年2月,陈继明担任湖南祥科控股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作为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国有独资企业,祥科集团注册资本30亿元,资产规模近100亿元,年营收50多亿元,聚焦军工、民用爆炸物品、安防三大产业。
2023年7月4日,**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原湖南湘科控股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陈继明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霸道地行使权力和反复无常地使用权力
损害公私、低成本国有资产
2023年12月14日,**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通报,湖南翔科控股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陈继明被开除党籍。
报道称,陈继明作为省级企业的领导干部,背叛了初心,丧失了党性原则,没有政治规矩,对政绩的看法极度扭曲,长期“靠企业吃企业”,把组织给予的“舞台”当成谋私的“平台”, 把手中的权力当成私有财产,“一言以蔽之”,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霸道任性地使用权力,勾结他人,签订虚假协议,隐瞒赃款,故意抗拒组织审查;无视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旅行安排的; 武断,公然违反“三大一大”制度规定,对公司经营重大事项屡次擅自作出决定,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务,不服从命令,禁止超过此,国有企业改革期间,屡次违反规定提拔干部,搞裙带关系; “匿名持股”非法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权力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违反生活纪律; 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以权换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企图掩盖罪名的;鲁莽滥用权力,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 内外勾结,公私损害,国有资产价格低廉,为民营企业主谋取巨额利益。
陈继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失职涉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低价骗取国有资产,党的十八大后,他依然不收制,不停歇, 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应严肃处理。根据《中共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和湖南省委批准后, 决定开除陈继明出党;湖南省监察委员会应当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 没收其违纪所得和违法所得; 对其涉嫌犯罪的问题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也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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