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网红“杨老二”的哥哥杨海龙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确认“杨老二”已经去世。
23日上午,杨海龙告诉记者,他和弟弟是社火表演队队员。 2月20日事发当天,“杨老二”是第一位的。
1、第二场演出时,他被观众“灌醉”,然后躺在床上休息,当晚被发现昏迷不醒,120到时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 目前,当地**已经介入调查,但劝酒者均未出面道歉。
多位律师在面谈中指出,劝酒者是被劝酒者饮酒后出现不适甚至死亡的原因之一,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他去世的那天,他被“劝说轮流喝酒”。
怀疑他因饮酒后呕吐物未能呕吐而窒息而死
“杨老二”是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人,今年39岁,主要在**社交平台**上晒喜剧和表演,粉丝超过80万。
“杨老二”在现场被劝酒(受访者供图)。
杨海龙说,20日有三场演出。
1、第二场演出时,“杨老二”被观众劝说轮流喝酒,“把酒直接递到嘴里,有人抱住他,你有杯子,我有杯子,我轮流,(倒酒量)不算。 第二场演出结束后,他扶着“杨老二”到事发地二楼的床上休息,8点钟就听不到打鼾的声音,上去的时候发现弟弟已经昏迷不醒。 120到达后,他说“杨老二”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 在现场获救后,他被送往医院一个多小时,但最终未能挽救生命。
对于“杨老二”死亡原因,杨海龙表示,医院在抢救时的说法是“因为喉咙里有异物,所以在呕吐过程中没有吐出来,窒息了气管”。 从渝中县官方渠道获悉,“杨老二”死因的初步判断是酒后呕吐窒息。
家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向观众道歉
**参与调查
杨海龙表示,目前,当地**已经介入,正在收集证据进行调查,“昨晚(22日),法医也来抽血了。 ”
据“杨老二”家属介绍,事发后,社火队和二次演出的煤矿给了他们部分赔偿,但金额不多。 他们基本知道现场倒酒的观众的身份,但至今还没有人站出来道歉。
我们有责任,他们也有责任。 无论如何,至少我道歉并烧了一张纸,但没有。 我心中的心结真的解决不了。 杨海龙说。
他说,劝酒属于当地的表演习俗,他们之前在演出中也遇到过劝酒,“但基本上不是直接把酒送到嘴里,这不是劝酒,而是喝酒。 ”
对此,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表示,就算劝酒是风俗,但风俗应该是好风俗,而不是坏风俗。 劝酒不能是强制性的,明知对方喝得不够,就应该停止劝酒,否则可能要承担醉酒的侵权责任。
律师:劝酒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斌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不能证明其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他指出,劝说饮酒负有法律责任的人,一般包括劝说或倒酒具有胁迫性质,明知对方身体状况无法饮酒而劝说对方饮酒,以及未能安全护送失去控制能力的醉酒者回家。
据介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劝酒引起的生命权纠纷,被劝告饮酒的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和饮酒的危害,对饮酒没有理性控制,对自己死亡的结果有过错, 并且通常对自己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劝诫饮酒的人是构成被劝酒人饮酒后身体不适甚至死亡的因素之一,对被劝酒人的死亡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般为次要责任, 而数万元的赔偿金居多。
在这次事件中,游客轮流劝他喝酒,这是杨老二酒后身体不适,酒后呕吐窒息的原因之一,他有一定的过错,不得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蓝天斌说。
丁金坤还指出,过度劝酒与“杨老二”之死很可能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过度劝酒需要承担过错责任,并赔偿一定比例的损失。 “杨老二”自己没能控制好酒量,他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 中国新闻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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