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互联网技术和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在“流量经济”的刺激下,网络谣言的内容广度、传播速度、更新频率、影响范围、社会危害性显著增加。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秩序,发挥广大网民参与、建设和监督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作用,识别和抵制不良信息,合理利用互联网,现提出以下倡议:
1.抵制网络谣言。
不得制造、收听、散布网络谣言,散布虚假谣言,煽风点火,不得擅自散布无来源、无证据的报道、泄露隐私、人身攻击、负面言论等内容。
2、坚持文明冲浪。
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积极抵制和举报各种网络谣言,树立正确的网络秩序观和安全观,提高网络行为的辨别是非能力,文明使用网络语言,尊重他人,增强网络文明意识,努力做网络文明的使者。
3.识别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是指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媒体传播的不实信息,这些信息没有事实依据,具有攻击性和目的性。 网络谣言具有夸大事件严重性、断章取义、转移花草树木等特点,传播速度极快,容易对正常的社会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如何辨别你所看到的事件是否真实,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判断:
1.文章发布的权威性。 注意文章末尾是否有署名或出处,判断是否由权威**或机构发表,以免被作者主观推测偏向。
2.内容观点的客观性。 阅读时要注意文章是否有夸大事实、笼统概括、断章取义、极端言论、表达不正确等情况。
4.明确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散布谣言侵犯公民个人名誉权或者侵害法人商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制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正式道歉的责任; 并赔偿损失。
2.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处罚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金;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危险、疫情、警方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排放虚假、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物质、传染病病原体或者其他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威胁放火或者排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散布谣言、诽谤或者其他手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或者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头目或者罪行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业名誉、名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危险信息、流行病、灾害、警察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上传播,或者故意传播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提示:网络谣言危害严重,深受群众憎恨。 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将继续进一步推进打击和整顿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一批恶意编造、散布网络谣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主要实施者,依法打击一伙利用热点事件散布谣言、转移流量的“网络喷子”团伙; 非法牟利,依法整顿一批网络谣言问题突出的互联网企业,清理和关闭一批违法违规网络账号,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真正打造清晰的网络空间。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