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商标是一种对原产地有严格限制的商标,通常由特定地区的商人或农民共同注册和使用。 外国企业能否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主要取决于该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规定。
一般来说,如果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为集体商标,那么其使用受到地域限制,只有原产地的商人或农民才有权使用该商标。 也就是说,如果地理标志认证商标的非成员想要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一般情况下,需要申请使用地理标志商标或向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视当地知识产权商标管理而定),并证明商品证明商品符合指定商标的质量要求生产区域和产品符合地理标志商标的质量要求,经授权后方可使用,未经授权不得随意使用。
如果是当地商家,在地理标志标示的区域范围内,符合地理标志的使用条件,即使不申请集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入会,也可以依法使用地理标志; 不符合地理标志使用条件或者超出地理标志范围的,不能通过商标许可、隶属关系、会员资格等方式获得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资格。 在这种情况下,外国商人无法获得使用地理标志商标的授权。
外国企业是否有必要不能使用地理标志认证商标? 这取决于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条款,外国企业在开展商业活动之前可以咨询商标所有人(通常是当地协会)。 例如,如果外商企业想使用“柳州螺纹粉”商标,可以委托当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厂家生产螺纹粉,同时还必须向柳州螺纹粉协会提出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地理标志是区域公共资源,如果相关组织作为商标注册人,通过诉讼收取所谓的“会员费”、“特许经营费”等费用,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不会依法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一些商标包含地名,这些地名通常具有独特的商业价值。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即使取得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权利人也无权禁止他人正确使用注册商标中所含的地名。 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所载地名,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地理标志能否被外国企业授权使用,取决于该商标的注册状态和具体使用规定。 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外商与商标持有人沟通,了解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以便做出合理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