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过后,特别是春节过后,所得税的最终结算开始了。 最终结算是一件大事,而且不仅仅是会计师的问题。 很多企业主对最终结算不是很清楚,今天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具体细节可以留给大家讨论,本文就不展开了。
1.最终结算的分类。
最终结算分为企业所得税终算和个人所得税终算,个人所得税终算又分为综合收益终算和企业所得税终算。 因此,可以说所得税最终结算主要分为三类。
1、企业所得税的最终结算和缴纳。
让人不解的是,不仅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并非所有企业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有些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部分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独资企业。 这些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企业都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
因此,企业所得税的名称并不准确,称其为企业所得税会更准确。
2、个人所得税决算。
同样,个人所得税的主体不仅是自然人,还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非法人企业,即刚才提到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独资企业。
办理最终结算时,自然人需要对综合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最终结算,并计算年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汇票编制等。 老板应当对个人工商户、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名下经营收入进行最终结算。
2. 涉及最终结算的类型。
1、企业所得税决算表有两种。
稽核征收企业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 经批准征收的企业应当提交企业所得税(B类)月度(季度)预缴税款和年度纳税申报表。 这两种类型的表分别由几个表组成,这比较复杂,例如,A 类表由 37 个表组成。
2、自然人个人所得税最终结算表有两张表。
只有国内综合所得年度调节才有《个人所得税年度自我纳税申报表(表格A)》; 居民个人有权获得海外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年度自我纳税申报表(表格B)。
2、非法人企业个人所得税最终结算表有三张表。
如果当年只取得一项营业收入,则需与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最终结算,并提交《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格B)》;
如果当年内从多个地方取得营业所得,则需向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营业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格B),然后选择向经营经营所在地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年度汇总申报, 并提交《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表格C)。
1、企业所得税末期结算:1月1日至5月31日;
2、自然人综合收益最后结算时间:3月1日至6月30日;
3、非法人企业个人所得税终算结算:1月1日至3月31日。
最终结算对企业和个人都非常重要,如果出现错误,可能会面临一些处罚; 另外,最终结算时间紧,任务繁重,所以提醒各位老板注意! 企业所得税最终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