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由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岛组成,是一个火山岛国,位于东加勒比海小安的列斯群岛南部。 它于1979年10月27日独立,现在是英联邦的成员。 它是一个重要的离岸金融中心。 圣文森特目前在离岸监管中特别受欢迎,许多新兴的外汇经纪公司开始在这里注册。
2.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现行的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3年12月16日的《商业和知识产权局法》和2004年的《商标条例》。 随着新商标法规的实施,在圣文森特注册商标的申请不需要基于现有的英国商标注册。
3. “知识产权局”负责商标事务的管理。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的官方语言是英语。
4. 采用尼斯分类法,以一种形式接受多个类别的申请。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商标不是马德里的成员国,因此商标只能通过“单一国家注册”进行处理。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商标自注册之日起10年内有效,自申请日起生效; 续费可在到期日前6个月内完成,宽限期为6个月; 续签有效期为10年。
如果申请人不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的居民,他或她必须委托当地的专业人士处理。 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是:
1.商标的复制;
2.特定商品和服务;
3.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4.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5.如果声明优先权,则必须提供优先权证书和相应的英文翻译。
申请人提供商标名称,审查员查询名称是否近似或相同,符合要求的商标文件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商标,进行实质审查,检查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对未通过审查的商标,审查员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驳回通知后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审, 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审的,视为申请人放弃商标申请,申请日和申请号也被撤销。
任何人都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通过异议裁定的商标或无异议的商标将被批准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在商标注册期间,申请人对商标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高级法院和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如果进展顺利,整个过程大约需要 6-9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