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公主第三次联姻的原因及婚姻制度的演变
说起中国古代辉煌的封建社会,有一个朝代无论如何都避不开,那就是唐朝。 说起唐朝,人们总是自然而然地称其为“盛唐”。
这是因为无论是唐太宗的镇官统治,还是唐玄宗开元的盛世,都是中国古代历史上难得的盛世。
唐朝之所以能够拥有“回顾昔日开元王朝的鼎盛时期,小户人家还藏着万户”的辉煌,主要得益于它的开放性。 正是由于其超越以往封建王朝的开放性,才出现了经济繁荣、政治清晰、人民安居乐业的景象。
除了史学家多次提及的政治经济制度外,唐代的婚姻制度也值得深入研究。 尽管有一些怀疑,但历史已经证明,唐朝的强大与其独特的婚姻制度密切相关。
以创新开放著称的唐朝婚姻制度,真的能对封建王朝产生各级影响,使其成为同期世界上最强大、领土最多的国家吗?
唐朝的政治和经济开放不仅体现在方方面面,还体现在婚姻制度上。 然而,正是在这些主流的儒家伦理中,女性的地位受到了压制。
当时,女性到了适婚年龄就要结婚,守女德的表现就是在家教丈夫和孩子,“女人没有才能就贤惠”的观点深深扎根于人心中。
男人可以娶妻纳妾为乐,但对女人来说,这是对人道德的违反,是对贞操的违背,甚至可能被处死。 更不公平的是,如果丈夫对妻子不满意,他可以以离婚书的形式与她离婚。
然而,一旦离婚,女人就很难找到新家,因为人们往往认为离婚的女人有道德或贞操问题,甚至女人的娘家也会因为礼仪和道德而不愿意捍卫自己的权益。
唐朝时期,由于国家的实力、经济的繁荣以及统治者的开放包容,婚姻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 离婚的女人不再孤独地变老,她们有权重新选择自己的婚姻伴侣。
《唐法》明确规定,只要女人没有孩子,就可以再婚,这种行为并不违反伦理道德。 随着官方文书的承认,女性再婚逐渐成为唐代的普遍现象,被社会所接受和认可。
相比之下,离婚后选择不结婚的女性被视为社会异类。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唐朝开明的婚姻制度是独一无二的,其背后的原因可能与那个时代的民族融合有关。 据溯源记载,唐朝的历史与东汉末期英雄并列与中原诸侯的不断征服密切相关。
由于边境空旷,大量游牧民族开始逐渐向中原迁移,这导致了中原与游牧民族的民族融合。
这种融合促进了唐朝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最终导致了唐朝开明的婚姻制度。
西晋时期,游牧民族的迁徙规模不断扩大,来到中原后,与当地居民互动融合,逐渐被同化。 西晋末年,中原动乱,游牧民族趁此建立自己的政权,形成了三国和南北朝。
隋朝是唐朝的前朝,隋阳剑帝温篡夺了北周王朝的权力,而北周王朝是从北魏王朝出来的西魏王朝,其民族根源是鲜卑人。
作为北周王朝的大柱国,杨戬自然拥有鲜卑人的血脉。
李渊篡夺了隋朝的权力,建立了唐朝。 而李渊的家族也是北周时期的大柱国之一,与隋炀帝杨坚的温帝也有亲戚关系。
因此,唐朝皇帝的血脉中也包含着鲜卑人的血脉。 唐朝政权起源于北周、西魏、北魏等鲜卑政权,因此不可避免地带有一些鲜卑的色彩。
鲜卑人的婚姻制度非常开放,哥哥死后,弟弟可以娶哥哥的妻子,这是鲜卑人的普遍现象。 因此,唐朝的婚姻制度比前几代更加开放,这也是因为鲜卑法制的继承。
除了鲜卑法制和民族融合的影响外,唐代婚姻制度开放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外来文化的渗透。 唐朝时期,由于国力强,吸引了许多来自西方的外国使节。
西方人对婚姻的态度一直比我们更开放,这种开放的婚姻观念也深深地影响了唐朝时期的唐朝人,使唐朝人逐渐改变了对女性再婚的看法。
因此,中西文化的交流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唐代婚姻制度的开放。
唐朝经济繁荣,生活富裕,思想文化相对开放,这使得唐朝的婚姻制度非常开放,人们的思想更加开明。
因此,人们不再持有传统的封建观念,认为这违背了三方五常,有辱人格。
比如唐朝的公主们经常再婚甚至三次,齐国的公主们嫁给了张公子、裴英、杨甫。 虽然历史上有公主再婚的现象,但唐朝公主再婚的频繁可谓是独一无二的。
唐朝开明的婚姻制度除了允许女性再婚外,还有很多规矩。 首先,结婚的时候,需要做结婚证,相当于现在的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就需要有名人见证结婚。
其次,唐朝在婚姻中实行“一夫一妻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而是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妻子,但他可以纳妾。 但是,妾妾后所生的孩子,还是需要由正妻抚养的,妾的地位不能超过正妻,否则就是违法的。
1.在唐朝,同姓同族之间不允许通婚,同代通婚也是严格禁止的。 这也体现了唐朝对人际关系的高度重视。
2.唐朝有严格的法律,禁止同姓同族通婚,也禁止叔侄等不同世代的亲戚通婚。 这充分体现了唐朝对人际关系的尊重。
3.唐朝时期,如果家里有人死了,女方要为家里守孝,丧期不准嫁人。 这也表明了唐朝尊重孝道的决心。
第五,为防止地方官与地方家庭结姻亲,对**的统治构成威胁,防止地方官滥用职权抢夺人民的女儿,不得在其管辖范围内娶妇女。
第六,鲜卑法制有规定,**不能娶直系亲属的妻子。 但是,唐朝统治者违反这一规定是有先例的,例如唐高宗和武则天,唐玄宗和杨贵妃。
唐朝的婚姻制度虽然比较开明,但由于时间的局限性,仍然有大量的封建因素。 唐代的婚姻非常重视家族出身,家族的等级分明,比如李唐王室就出生在关龙氏。
虽然仍然非常重视家族的权利,但在区分学者和蜀氏家族方面,与上一代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 观念的进步,使得人们对财富更加重视,比如陆、李、崔、郑等名媛也因为钱,嫁入了过去看不起的蜀家。
虽然唐朝的婚姻制度与其他朝代相比相当开明,但还是有好低的区别。 那些失去自由人地位的贱民,没有资格实行婚姻制度,只有与同等地位的贱民结合才能享受婚姻自由,否则只能成为比妾嫔低的婢女,终身受奴役。
结论是,虽然唐朝的婚姻制度中还有很多封建因素,但不可否认的是,它已经是中国封建史上最开放的婚姻制度之一。 这种制度对唐朝的方方面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于再婚的普及,唐朝的生育率大幅提高,为唐朝的社会生产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最终使唐朝走上了繁荣昌盛的道路。
参考文献:《唐法论》、《唐代文化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