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这个近几年风靡全球的概念,在很多领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比如共享充电宝、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耳熟能详的事物,以草原之火的势头席卷全国,一时间在共享经济市场掀起万波澜, 而且风头是一样的。然而,当我们剥开这些华丽的外壳,深入挖掘它们的本质时,我们不禁要问:这些所谓的“共享”项目,真的是对共享经济的完美诠释吗? 答案可能不是真的。
当我们说“分享”时,真的是分享吗?
共享经济的核心理念是通过互联网平台整合社会中的闲置资源,并有偿转让使用权,实现资源所有者和用户的双赢。 共享经济模式的三大基础是闲置资源、共享平台和人人参与。 有专家指出,要实现“真正的共享经济”,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产品的所有权是分散的;
2.共享项目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3.整合闲置资源,使其效用最大化;
4.物品的所有者拥有共享物品所产生的好处。
我们以共享充电宝为例,虽然看似符合共享经济的一些特征,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其内在逻辑存在悖论。 首先,市场上大量的共享充电宝,并不是个人或组织的闲置资源,而是企业批量采购的产品。 这违背了共享经济中“去中心化产品所有权”的基本原则。 其次,作为民营产品,移动电源价值低且不具备连接功能和信息采集能力,二手价值低,流动性差,难以形成真正的资源共享网络。
而且,从严格意义上讲,共享的收费宝实际上是对站点的共享,享受本站共享的收益是共享的,所以对于站点占用费来说,这是一种特殊的收费模式,所以就存在了n个以上收费宝商的商场。 如果这个地方有广告牌(有佣金),快递储物柜(有佣金)......甚至人们可以自由选择他们想在这里分享的闲置资源,相反,这个地方可以被定义为真正的共享。
同样,共享单车被广泛称为“共享经济”,但实际上它更像是租赁经济的一种变体。 2017年,交通运输部发布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将“共享单车”改为“网租单车”,一直沿用至今。
参与过这项立法工作的研究人员表示:“共享经济作为互联网经济的一种新形态,是指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而互联网平台只是作为信息交互平台而存在,成为商品和服务的流通,是大增量而不扩大存量。 同时,“共享单车”并非来自社会,几乎都是平台自己制造的车辆,这绝不是典型的共享经济。 ”
从共享单车的商业模式来看,是公司大量购买单车送货,创造新资源而不是盘活现有资源,这与共享经济倡导的“活存量”原则背道而驰。 虽然它们确实解决了公民旅行的“最后一英里”问题,但这种商业模式本质上是单边市场的租赁服务,而不是基于个人共享闲置资源的双边交易市场。 至于汽车共享,也是如此。 汽车的所有权归因于一个统一的运营平台,而不是个人用户,这使得它更接近于一种分时租赁的形式,而不是真正的共享。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共享充电宝还是共享单车或共享汽车,更多的是租赁经济的延伸,是企业通过集中采购、规模化运营获取利润的新模式。 真正的共享经济应该是对现有社会资源的高效整合和利用,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让每个参与者都能公平地享受社会资源,共同创造和分享经济红利。 如果我们把这个概念升华起来,就拿商场里供孩子们轮流玩的公共特洛伊木马为例,如果那些散落在商场各处的,处于自己位置的儿童木马被一个智能平台聚集起来,精准对接不同用户的需求,让商场享受相应的利润分享, 为了实现真正的共享经济——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操作,通过平台共享实现各方的双赢,让闲置资产流动,创造更具吸引力的共享模式。
共享成员如何实现“共享”?
那么,共享会员是否属于共享经济呢? 它在“共享”方面有何不同? 我们一起去吧!
会员制一直是商家锁定客户的重要手段,相信大家在购物时都有成为商家会员的经历,而“会员价”和“会员活动”有时会刺激我们外出购物和消费。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由于监管措施不完善,会员卡市场一度陷入混乱,不仅给商家带来了麻烦,也影响了消费者的权益。 因此,人们对理想的共享会员模式寄予厚望:商家共同构建共享会员体系,消费者可以自由参与,享受会员及其带来的终身福利,而这种福利是普遍的、长期有效的。
在此背景下,共同化系统平台“共享成员资格”应运而生。 共享会员模式以互惠企业系统为桥梁,为商家和消费者搭建人人都能参与的网络平台,促进资源共享。 在这种模式下,平台通过“互惠技术”对消费者资源和企业资源进行格式化和整合,使个人和企业的闲置资源得到最大化,从而实现买卖双方和多边的互利共赢。
共享会员的核心是每个商家建立的成员可以被其他商家共享。 这意味着A店的会员在B店消费可以享受折扣,B店的会员在A店也可以享受同样的折扣。 让我们用共享经济的四个必备条件来分析共享会员模式。 首先,在这种模式下,产品(会员)的所有权是去中心化的,每个商家都可以贡献自己的会员资源,形成一个庞大的共享资源库; 其次,会员在享有其他商家的会员权益时,并不改变该会员的所有权,而只是暂时享有其他商家的会员权益。 这样,商家可以扩展他们的服务产品,消费者可以享受更多的福利和福利; 同时,共享成员模型实现了闲置资源的整合和最大化。 在传统的商业模式下,商家之间的竞争关系往往导致资源的浪费和重复。 共享会员模式打破了这一限制,通过共享平台整合各商家的会员资源,形成互利共赢的生态系统; 最后,在共享会员模式中,“商品的所有者”,即商家,可以通过共享会员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达到引流、稳定客户等目的,从而增加自身的营业额,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
因此,我们可以说共享成员属于共享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 它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便捷、更灵活的消费方式,也为商家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和更多的商机。 同时,通过互助企业系统等系统和管理工具,实现对成员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业务效益。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观念的转变,我们相信共享成员在未来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