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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未成年女子报警,说自己一直**,但她的“阿姨”主动联系了该男子的家人,并表示如果能赔偿,可以去派出所撤案。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两人并无血缘关系......2024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加强刑事检察监督,促进公正刑事司法》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防范冤案止错,督促处理王某佳等人诬告陷害、诬陷敲诈勒索案件的本案。
2021年6月至11月,王某某A、王某某B、李某(女,2004年6月出生)合谋让王某某、王某某B冒充李某某的成年亲属,李某某通过社交软件或酒吧等场所认识男性,以装醉无处可去为借口引诱该男子与他发生性关系, 其间,他故意在对方身上留下划痕,并在向公安机关报案时谎称自己是**,然后王某某A、王某某以此为威胁,向该男子索要财物。
2021年10月31日,李某某向安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报案,被孙某某杀害。 公安机关同日立案侦查,并对孙某采取强制措施。 在调查中,高科分局发现,自称是李某姨妈的王某某在立案后主动与王某某一起联系了孙某某的家人,称如果能赔偿,可以出具谅解书,到派出所撤案。 这是一个违背常识的常识。 由于该案属于**未成年人恶性犯罪,高新分局通过侦查监督协调办公室邀请文峰区检察院就案件下一步的调查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文峰区检察院在事先对案件证据进行审查分析,并与办案人员沟通协商后,根据三人关系和三人户籍信息、是否存在家庭关系,向高科分局提出进一步调查取证的建议。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查明李某某、王某之间没有关系后,进一步加强调研判定,认为三人可能涉嫌诬告陷害,决定改变侦查方向。 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佳等人涉嫌诬告立案侦查,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抓获三人,同时撤销对孙某某的起诉,解除强制措施。
王某佳等人被诬告后,文峰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认为,三人可能在禅城区犯下了类似的罪行。 文峰区检察院依托检察院场外配合机制向禅城区检察院发出提醒,禅城区检察院利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信息共享机制,发现李某某在当地警方平台被抓前也曾在禅城区报案。 基于上述情况,文峰区检察院认为,这三人具有明显的常规犯罪和游荡犯罪特征,建议高科技分局应以三人的共同活动轨迹为线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调查。 最终查明,王某佳等人在重庆市江北区、四川省遂宁市、河北省邯郸市等地共进行了8起诬告陷害。 其中,4起是敲诈勒索案件,共计23起7万元,实际赃款为870,000元; 在三起案件中,受害人因立案错误而被拘留和逮捕。
文峰区检察院、高新科通过远程协作机制,向远程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报案,移交证据材料,对已经立案侦查的三名被害人撤回或作出不起诉决定,及时避免了冤假案件的发生。
2023年1月17日,**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文丰区法院以诬告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佳有期徒刑七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王某义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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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庆子 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