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茂南院受理了杨某当事人提交的《撤诉申请书》。 茂南院通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了杨某某诉前提起的劳动争议调解员细致耐心的调解,赢得了双方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2022年7月,杨某某进入茂名某房地产公司,担任财务职务。 在杨某工作期间,他被公司拖欠工资8万多元。 2024年1月底,通过多种渠道索要工资未果的杨某某将该房地产公司告上茅南法院。
为尽快解决杨某麻烦的“工资”问题,茂南法院及时将纠纷转交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接到案件后,调解员联系了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凌某某。 凌某某对公司拖欠杨某的工资没有异议,称公司因管理不善、资金困难等原因不得不拖欠工人工资,并提出分12期支付杨某工资的计划。
我不同意,还是分12期付的,我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全额工资?我只接受一次性付款!知道凌某某提出了一个分阶段的计划,杨某某顿时就怒了。
凌某某抱怨杨某某没有为公司着想。 “她曾经是公司的财务官,负责所有的财务数据,她最清楚公司在做什么,你为什么不为我们考虑一下!”
面对相互指责的两人,调解员耐心地以“合理与法制”相结合的方式平息双方的情绪,解开双方的心结,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
调解员向凌某讲解了法律和理由,厘清了利益,分析了拖欠职工工资的法律责任。 “听你说了这么多,其实你也同意杨某某是个好员工,勤奋工作是她对你们公司的信任。 如今双方在法庭上对峙,也要感同身受,了解辛苦拿不到工资的杨某某的生活状况和心理状态,以积极的态度尽快发工资,这样才能结束这件坏事。 ”
同时,调解员还引导杨某某从实事求是的角度考虑房企的实际情况和难点,尽可能限制付款时间。
在懂事讲道理、感慨万千的调停者的劝说下,凌阳之间的对立渐渐消失。 随后,调解员组织两人再次谈判,权衡利弊,找到合适的平衡点。
2月8日,临近除夕,双方达成协议,签订了分期支付工资的协议,约定房企分12期向杨某支付8万多元。
同日,公司向杨某支付了承诺的第一期工资。 杨某某感受到了公司的诚意,表示春节假期后会尽快向法院申请撤诉。
2月18日下午,春节后返岗第一天,杨某某如约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调解员再次打电话给凌某,告知他杨某已经撤诉,并告知公司按承诺履行,以免再次被杨某起诉。
南方+记者杨金峰.
通讯员 陈奕静.
作者]杨金峰.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 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