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所需材料。
1.申请书应载明单位名称、法定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身份证、履历和身份证明;
4.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所有成员名单;
6.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场所的配套材料及执业所需的业务设施设备材料;
7.会计师事务所出资证明或验资证明;
8.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预登记申请表和《企业名称预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9.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
2.注册会计师要求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正本及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寸黑白或彩色裸头**;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份。报名流程包括:登录在线报报系统确认报名状态、准备报名材料、现场审核(如果需要别人做,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在线支付 现场支付 注册完成。 考试科目为“审计”、“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风险管理”、“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成绩有效期为5年。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需要在成绩公布后 1 个月内完成资格后缀。 即考生全部科目合格后,只有在评审确定的时限内通过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然后完成报名手续,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在规定期限内,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申请人可以通过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申请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各省的要求可能略有不同,详情请参考您所在省份的注册要求。
3、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批准设立;
2.申请报告;
3.宪法;
4.身份证复印件;
5.股东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
6.国家有关部门对设立地的检查和批准;
7.主要办公设备清单;
8.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利于事务所发展的证明材料。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尽快准备材料并申请成立,但由于设立条件严格,需要耐心等待批准结果。 在等待期间,您可以继续寻找其他机会来扩展您的业务。 总之,会计师事务所的成立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准备足够的材料,满足一系列的要求。 如果您对申请流程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相关专业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