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条约》签订后,日本海军的“第88舰队”计划如梦似幻,所有新战列舰和高速战列巡洋舰在船台和绘图板上都被取消了。 1923年关东大会议后,日本海军重新制定了海军重整军备计划,作为对华盛顿会议的对策。 该计划分为A计划和B计划,作为“当前应急政策”需要完成的A计划包括:1、完成赤城号和加贺号两艘航母的重建; 2、建造4艘古高级中型巡洋舰和4艘妙级大型巡洋舰; 3.确保16艘驱逐舰的船体建造; 4.建造4艘巡洋舰潜艇(大型潜艇,18潜艇水雷和18舰队潜艇(包括8艘大型海上潜艇,由于华盛顿会议而推迟建造)。
从这份清单可以看出,日本海军对《华盛顿条约》的对策是建造大量不受条约限制的巡洋舰、驱逐舰、大型潜艇等类型舰艇,同时研制新型远程氧鱼雷,以充分发挥这些辅助战舰的数量优势和鱼雷战在战争初期的优势, 并尝试在两支舰队的决战之前消耗掉美国舰队,以便能够在最后的舰队决战中击败拥有“**舰队”的美国主力舰。据1934年日本海军“阿里最终协会”统计,从《华盛顿条约》生效到1934年的10年间,日本海军建造主力舰的“制造成本”为7123万日元,建造驱逐舰、潜艇、潜艇航母等辅助舰艇的“辅助舰制造成本”达到7.7826亿日元, 这也反映了这一时期日本海军的发展趋势。
在1926年和1927年,日本海军增加了两个额外的造船计划,以增加海洋中鱼雷战部队的数量。 新增的**建造计划包括4艘高雄级巡洋舰、24艘吹雪驱逐舰、1艘增设巡洋舰潜艇和3艘舰队潜艇。 新的造船计划被称为B计划。 在1930年伦敦海军会议前夕,C计划形成,其中包括建造4艘金刚级舰艇,4艘额外的高雄型巡洋舰和24艘冬木型驱逐舰,4艘额外的巡洋舰潜艇和24艘舰队潜艇,以及1艘额外的大型航空母舰。
以C计划为主体,日本海军形成了1932年的第一个补充计划,即该计划或“丸市计划”。 在提出对美国的“九阶段作战”战略后,该计划于1933年得到补充,1934-1935年的第二个补充计划,即该计划(丸治计划),包括建造两艘苍龙型航空母舰,四艘最上型巡洋舰和初春型驱逐舰。
日俄战争结束后,日本海军对美国决战的思路一直是将舰队主力集结在奄美大岛附近海域,然后推进到本州岛以东海域发动“近海鱼雷战”和舰队世界末日。 在大正和昭和初期,这种思想基本上没有重大变化,除了决战转移到小笠原群岛。 伦敦会议后,日本海军扩大辅助战舰的计划也流产,进一步决定将战场延伸到中东太平洋,美国舰队一离开母港就发动突然袭击。 这一概念不断修正的产物就是所谓的“九阶段行动”计划。
“九阶段行动”设想,美国太平洋舰队和大西洋舰队在战争开始后大致分为两组,一组是以轻巡洋舰为主力的亚洲舰队,应从菲律宾出发。 对于这支舰队,日方计划与同样以轻巡洋舰为主的第三舰队打交道。 另一组美国舰队,即太平洋舰队,由大西洋舰队增援,预计将从美国西海岸或夏威夷出发,将分为四组:一支由潜艇组成的舰队将对日本开战,另一组将主要由4至6艘重巡洋舰组成, 将从事突然袭击和骚扰任务;第三组以14艘重巡洋舰为主力,将担任主力舰队的先头和侦察任务; 最后一组主要由15艘战列舰和几艘航空母舰组成,负责抗日战争的主力。
日本人将与美国舰队的战斗分为九个阶段:第一站是从西海岸到夏威夷。 之后,美国舰队将占领马绍尔群岛的一部分作为桥头堡。 美国舰队从夏威夷出发的航行被定为第二站,占领马绍尔群岛之前的航行是第三站。 占领马绍尔群岛后,美国舰队将抵达被称为“内南海”的西太平洋水域,这是航程的第四站。 从马绍尔群岛到加罗林群岛附近日本人的距离分别被指定为第五段和第六段。 预定决战的前一天晚上是第七阶段,黎明决战的预定日是第八阶段,最后的舰队决战是战争的第九阶段。
日本海军的计划是让舰队在战争开始后 72 小时内在加罗林群岛的特鲁克集结,将其作为前进的基地。
九段行动所需的兵力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化。 以1936年日本海军进入“无条约时代”后的九段作战计划为例,它预测了1946年将爆发对美国的战争。
在第一段和第二段,将动用两艘侦察巡洋舰、三艘2800吨级“旗舰潜艇”和27艘1900吨级远洋潜艇进行沿线监视。 第三至第六部分所需的兵力是四艘“超级战列舰”,每艘配备12门508毫米火炮,一艘瑞河型航空母舰,一艘侦察巡洋舰,两艘“旗舰潜艇”和18艘1400吨级大型潜艇。 第三和第五阶段将受到狼群形式的大型潜艇的攻击,第四和第六阶段将分别受到舰载机和陆基飞机的攻击。 在决战前夕,日本海军将以4艘潜艇、28艘巡洋舰和64艘驱逐舰组成的庞大鱼雷部队发动夜袭,第二天黎明时分将以10艘潜艇和舰载机发动补充攻击。 在舰队决战的第九阶段,将以10艘战列舰、6艘航空母舰和10艘潜艇的实力对美国主力舰队进行最后一击。
从九阶段作战中的力分配来看,对各阶段使用的性能有具体要求。 就主力舰而言,这两个海军条约限制了新建造的可能性,因此日本海军在1923年后花费了1.258亿日元对现有的10艘主力舰进行了现代化和大修(相比之下,大和号每艘船的成本为1.378亿日元)。 修改包括增加水下防雷凸起舱,加强装甲防御,增加主炮仰角以增加射程,更换锅炉以增加功率等。 日本海军中反对该条约的人一直认为“限制军备会更浪费”,并强烈主张建造新军舰比花大价钱修理翻新要好。 但是,从技术角度来看,由于新军舰项目被冻结,因此必须根据海军技术的进步对现有老化的军舰进行改装,否则将在未来的海战中失败。 从经济角度来看,进入“海军假日时代”后,日本海军的造船成本大幅降低,造船业进入衰退状态。
在航空母舰方面,《华盛顿条约》和《伦敦条约》规定,日本海军的航空母舰总吨位为8.1万吨。 1930年,日本海军拥有四艘航空母舰,分别是大型航空母舰赤城号和加贺号(各33,000吨),小型航空母舰宝翔号(7,470吨)和龙翔号(7,100吨),总吨位为80,570吨。 这四艘航空母舰分为两个舰队,分别属于第一舰队和第二舰队。 大型航母配备舰载战斗机24架和舰载攻击机12架,小型航母配备舰载作战机6架,舰载攻击机6架。 当时,日本海军声称赤城号和加贺号的标准排水量为26,900吨,因为根据《华盛顿条约》的规定,27,000吨以下的航空母舰最多只能配备10门8英寸火炮,而27,000吨以上的航空母舰最多只能配备8英寸火炮。 而这两艘航母实际上配备了10门火炮。 一旦英美发现赤城和加贺的吨位超过3万吨,他们就各自拆除了两门8英寸火炮,这给了他们430吨的额外余量。
1935年的计划是基于《华盛顿条约》在1936年期限届满时被废除的前提,并决定建造两艘新的航空母舰,即苍龙号和飞龙号,以及一艘凤翔号(后来的香河号)的替代舰。 此外,还建造了另外三艘小型航空母舰的船体,即潜艇航母剑崎号、高崎号和大鲸鱼号(后来分别成为轻型航空母舰香峰号、瑞丰号和龙峰号)。
在巡洋舰方面,《伦敦条约》的首批创新之一是重型巡洋舰的出现。 在《伦敦条约》之前,各国对条约型巡洋舰有不同的名称,但美国、日本等国最初延续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名称,称万吨级巡洋舰为“轻巡洋舰”,以对应“装甲巡洋舰”的分类。 日本妙级巡洋舰的原始设计图纸上醒目地写着“10,000吨,130,000马力,轻巡洋舰总体规划”,而美国的“彭萨科拉”级和“北安普顿”级最初编号为CL-24至CL-31。
英国将这种“轻巡洋舰”分为两类,一类是万吨级A型,配备8门8英寸火炮,另一类是8000吨级B型,配备6门8英寸火炮,分别称为“大型巡洋舰”和“小型巡洋舰”。 《伦敦条约》将巡洋舰分为两类:装备8英寸火炮的重巡洋舰和装备6英寸火炮的轻巡洋舰,并规定日本重巡洋舰的总吨位为10吨840,000吨。 当时,日本已经拥有四艘7100吨级古高型巡洋舰和四艘万吨级妙高型巡洋舰,剩余的吨位空间还可以建造四艘9900吨级高雄型巡洋舰,共计12艘重巡洋舰。 虽然这些巡洋舰的吨位只有美国人的60%,但就数量而言,它们达到了美国方面的2 3。
在两次裁军会议之前,各国大型巡洋舰(包括装甲巡洋舰)的主炮口径,英国人是92 英寸(234 毫米),德国 8 英寸2 英寸(208 毫米),法国 7 英寸6英寸,意大利和美国为8英寸,10英寸。 日本海军购买的舰艇是 8 英寸,华盛顿条约之后建造的古高级和妙级是 200 毫米(7 英寸)。9英寸)。《伦敦条约》签订后,各国重巡洋舰的口径都采用了条约规定的8英寸上限,日本海军也更换了重巡洋舰的主炮,更换后的200毫米火炮安装在为暹罗海军建造的两艘海防舰上。
1918年(大正第七年),在“888舰队”计划中,计划建造3 7100吨和6 3500吨轻巡洋舰,用作鱼雷巡洋舰和侦察巡洋舰。 7,100吨的巡洋舰后来发展成为古高型巡洋舰,而3,500吨的巡洋舰的规格后来调整为4,100吨和5,500吨。
从1920年到1925年,日本海军先后建造了隈研吾级、长良级、川内级共14艘“5500吨级中型巡洋舰”,装备有7门单装140毫米火炮和3门三联装鱼雷发射管,航速为36节。 1922年,舰政总部设计师平贺让和藤本菊雄共同试制了夕张小型巡洋舰,其战斗力相当于一艘5500吨级的轻巡洋舰,吨位不到3000吨。 由于这项实验的成功,夕张成为日本海军所有级别巡洋舰的母模型。
14艘“5500吨级中型巡洋舰”(标准排水量5100吨号声称是外部排水量),加上2890吨级的夕张排水量,日本海军轻巡洋舰的总吨位为7艘430,000 吨, 1005万吨的限值仍为2620,000吨,因此日本海军决定用这些吨位建造四艘最高级别的8,500吨巡洋舰(完工时实际排水量为11,200吨,铃谷和熊野的排水量为13,400吨),以取代明治时代建造并于1930年至1931年退役的Tone级和Chikuma级轻巡洋舰。
当时,主要海军强国的轻巡洋舰的主炮大多为6英寸,德国人为5英寸9英寸)。日本海军出于对东方体质的考虑,在早期的轻巡洋舰上采用了140毫米火炮,其炮弹重37公斤,比45公斤的6英寸炮弹轻,可以由一个人携带。 《伦敦条约》规定了一艘主炮口径最大可达155毫米(61英寸),日本海军首先在最先进的巡洋舰上携带了15门155毫米火炮。《伦敦条约》到期后,这些主炮被8英寸火炮取代,原来最先进阶段的155毫米火炮成为大和级战列舰的副炮和大淀级轻巡洋舰的主炮。
此外,最高级的。
5号和6号舰的设计发生了重大变化,Tone型航空巡洋舰诞生了。 为了将大型专用水上侦察机使用的弹射器布置在后方,利贡型的四个主炮塔都集中在船头,非常特殊。 在“九阶段行动”中,Mogami和Tone将扮演远洋侦察巡洋舰的角色,在第一阶段至第五阶段的行动中监视美国舰队的动向。
就日本海军而言,在海军假期时代,改装后的主力舰的技术性能和武器装备指标与其他海军强国的同类**没有太大区别,新建的巡洋舰明显反映了加强武器装备的趋势。 在万吨级条约型巡洋舰方面,日本海军的妙高型和高尾型重巡洋舰的主炮比大多数英法、意大利重巡洋舰多两门,比美国海军多一门(彭萨科拉级除外),主炮塔数量在海军五大强国中最多。 此外,日本舰艇的配置体现了重视鱼雷战的思想,重型巡洋舰还配备了10多个大口径鱼雷发射管。 然而,用于鱼雷战的驱逐舰和其他小型战舰在日本海军中得到了最彻底的实现。
在“九段行动”中,决战前夕的夜间鱼雷战对日本海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建立强大的鱼雷部队一直是日本海军在大正和昭和时代追求的目标。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