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负责政使,三级负责督察
在清朝,政使和使节被称为“官”,在行政等级中,二司的地位仅次于总督,高于省政府。
新文案:政使和特使虽然都是官,但权力和地位不同,前者是二等,后者是三等。 他们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微妙不一,两个师都是朱元璋成立的,目的是平衡地方势力,分管民政、刑事监狱等事务。
在明初,三司共同构成了最高领导机构,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发现他们之间往往无法协调,为了推卸责任而经常推卸责任,于是他们引入了总督。
明朝时期,总督和政治使节的地位不同,总督是北京官员,地位高于政治使节。 在清朝,省长的地位更为重要,相当于省委书记和省长,政使是常务副省长,使节是省政法委书记。
虽然它们不是从属关系,地位差距也不是很明显,但布料和二师被列为“二师”的事实,可以大致解释两者之间的平行关系。
在清朝,政使的地位和权力高于使节。 特使负责一个省的行政、财政、人事等重要事务,特使主要负责刑事和邮政事务。
此外,政使还拥有秘密折叠的权力,可以直接向皇帝报告,而使者则没有。 这说明朝廷对政治使节的重视程度更高。 此外,清朝对地方**的晋升也有严格的规定,只有符合规定的才能晋升。
在地方**的晋升过程中,总督一职通常由政使、内阁学者、左副御使、政府大臣等高级**占据。 至于政使的职位,通常不是从京城派来的,而是由特使提拔的。
这意味着,特使要想成为地方政府的最高**,必须首先经过政治特使的职位。 如果某些省份的特使和特使的级别相差不大,而且都是在省长的领导下工作,那么省长的偏袒可能会对他们的地位产生影响。
比如咸丰七年的王友玲,对同为江苏第一的徐友仁嚣张跋扈,因为得到了两江巡抚何桂清的支持,到处抢风头。
郁闷了很久,许有仁终于忍不住对王有玲的怒火,用一张纸插手了钱和吃事。 为了解决地方官员之间的矛盾,朝廷下令对何桂清进行讯问。
何桂清虽然保护了王有玲,但他也意识到两人之间的矛盾太深了。 最终,何贵清的提拔,让王友玲晋升为浙江政使,并很快转任浙江省省长。
徐友仁虽然对此很生气,但官校把人碾死的事实,让他不得不把这个账记在心里。 然而,邪恶是有回报的。 太平军第二次攻破江南大营后,何贵清弃城逃,一路逃往苏州。
当时,许友仁已经升任江苏省长,他以“弃城”罪拒绝贺桂清进入苏州市。 不过,由于咸丰帝的去世,朝廷没有时间对付贺桂清。
最终,慈禧降下帷幕,听从官府的劝说,何桂清被判处死刑,成为慈禧上台后第一个被斩首的封建官员。 虽然类似的案例很多,但都表明清朝的政使和使节只是在等级和分工上有所不同,属于平行关系而不是从属关系。
在清朝的官僚机构中,有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从来没有一个使节直接超越政治使节被提拔为总督。 这就是清朝官僚机构的微妙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