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英国人在北平开设了法院。
*是英国**军官巴罗上尉,在翻译和中国陪审员的协助下受审。
根据不平等条约,列强可以直接在我国设立两种法庭:一种是领事法院或法院; 第二个是领事法庭。 会议商定,19个国家可以在我国设立领事法院(实际上设立了18个,而不是在秘鲁)。
随着一个又一个羞辱国家的不平等条约的签署,列强也争先恐后地在中国设立法庭,以便更好地奴役我们的人民。 少则一个,多则几十个。 例如,瑞士、丹麦和挪威在上海只有一个领事法院,而意大利有5个领事法院,法国有17个,美国有18个,日本有35个。
一些国家,如比利时和巴西,没有设立有固定房地的领事法院,而只是在案件发生时才临时组织领事法院。
虽然绝大多数外国势力通过领事法院在中国行使领事管辖权,但一些国家在领事法院之外还设立了法院。 英美两国在上海设立了法院。
除了领事法庭或法院外,列强还一度在上海租界设立了“领事法庭”。 领事法院是西方国家联合设立的在上海公共租界行使领事管辖权的专门司法机构。 根据《上海领事法院诉讼条例》,该法院专门审理以公租界工业部为被告的民事案件。
近代列强在中国设立的领事法庭(法院)和领事法庭,是对清朝的蔑视,是对国家司法主权的严重侵犯。 那个时候,人民真的被屠杀了。
这些都是沉浸在国家弱小人民贫困的历史背景下的畸形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真正意义上的“站起来”了。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这些外国法庭早已尘埃落定,但我们永远忘不了那些痛苦和屈辱的过去。 正如那句名言所说,“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 我们很幸运地出生在今天这个骄傲的时代,那些屈辱的历史永远不会回来。 我们决不能忘记,维护国家主权、捍卫民族尊严、捍卫领土完整、振兴强国,是大家的责任。 2月** 动态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