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发布《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指出今年我国将继续推进小水电绿色发展,全年新增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80余座。
以下为原文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务部各厅、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 扎扎实做好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现将《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印发给大家,请您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
2月 1, 2024.
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
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总书记“节水优先”, 空间平衡、系统治理、两手两手“治水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第一次经济工作会议、第一次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的部署部署,学会运用”千万工程“,扎实工作, 久而久之,集中精力做好一些能感受到、能触及到的实事。 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标志,坚持城乡统筹,加快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加强规划指导,全面落实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夯实粮食安全和水利基础;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快小水电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夯实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加快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1.加快编制完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 各省要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大规模供水工程覆盖的农村人口比例为目标,着力完善“3+1”标准化建设管理模式(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县级统一管理、专业化管理保护); 加强目标指标管理,狠抓组织完善全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力争6月底前完成全省规划。流域管理机构根据分工安排工作进度(见附件),加强质量控制。 加快编制2024-2026年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全力提高农村供水规模。 各省要结合省、市、县水网建设,认真规划和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依托大水源、建设大型水厂、连接大型管网,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对于城市供水管网无法延伸覆盖的地区,按照“建设大、合并、减少”的原则,大力推进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减少分散用水规模,鼓励集中供水工程并网、联合调试供电。 到2024年底,力争实现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大型供水工程覆盖63%的农村人口。
3.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 对不能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大规模供水范围的地区,统一建设改造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改造,规范管理服务机制,实施小型水库、池塘、水坝、水库、水井等水源地建设; 加快形成以水库、池塘为主水源、溪流沟渠多源轩供的供水格局,继续减少农村人口依赖水窖、水箱供水。对不具备减压条件的,应配备相应的净化、消毒、过滤设备,实现供水达标,不让一户人家、一人掉队。
4.加强县级统筹管理和专业化管理。 印发通知,加强县级农村供水统一管理,加快县级农村供水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 建立县级专业管理保护平台,依托城市供水、供水等专业企业或专业机构,实行企业管理和专业化管理。 力争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级农村供水统一管理。 完善水价机制,加强水费征收,推进规范化管理,到2024年底,70%的千吨级、万级农村供水项目实现规范化管理。
5.在县级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规范化工作。 加快制定相关标准,出台政策文件,明确建立健全制度布局、集约安全设施、规范专业化管理、优质高效服务的标准要求和细则,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和监管要求,公布验收合格县年度名单,加大绩效考核和财政支持力度, 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6.深入实施提高农村供水质量的专项行动。 加强水源保护,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乡镇级农村供水项目水源地“规划、建立、管理”,到2024年底,所有农村集中供水项目按要求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 加强农村大型供水工程水质自查; 依托区域水质检测中心等机构,加强农村小供水项目水质检测;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水质抽样检查,加强监管。
7.巩固和扩大农村供水和扶贫成果。 全面调查和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情况和农村人口饮水状况。 充分发挥水利部12314监督报告服务平台和地方各级监督报告作用,完善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保持问题动态消除。 加强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基金账户管理,巩固和保持已建成的农村供水项目成果。 做好洪旱、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应对防范极端天气,保障农村供水,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储备,组建应急供水队伍,加强应急演练,探索建立平时兼备应急应急供水保障体系; 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底线。
二、深入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
8.做好农田灌溉开发的顶层设计。 《国家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出台,建立了项目数据库,储备了一批条件较为成熟的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项目。 推动印发省级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全面对接区域发展战略、水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规划,进一步细化落实发展目标、区域布局、建设任务,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组织编制中型灌区新建和现代化实施方案。 坚持工程先建后建机制,推进计划项目有序实施。 及时完善更新大中型灌区地图,推广万亩以下灌区耕地灌溉面积。
9.加快灌区现代化建设。 扎实推进80余个大型灌区延续和现代化,加强进度调度和督促指导,确保2024年底投资完成率达到90%以上。 按照国债相关管理要求,扎实做好1000余个增发国债支持的灌区项目监管工作,协调对接相关项目。 加强部门协调,统筹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建设,优先将灌溉条件好的耕地建设为高标准农田。
10.加强农业节水供水管理。 加强大中型灌区取水许可管理,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综合采用远程监控、设施设备现场计水、“用电换水”等方式,推动水计量分配到合理段供水和交接。 利用非灌溉供水季节,做好灌溉排水设施的检查、维护、维护、疏浚等维护工作。 加强用水定地,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用水合理需求,科学制定供水方案,通过蓄、调、调等措施优化灌溉水配置,结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农业节水灌溉管理,坚决遏制“洪水灌溉”, 提高灌溉供水程度。
11.继续推进灌区和灌排泵站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完善省级大中型灌区和灌排泵站规范化评价机制,加快推进灌区和灌排泵站规范化管理。 评估并公布一批大中型灌区、灌溉排水泵站部级规范管理名单,加大总结宣传力度,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深化灌区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两费”,合理配置人员,加强技术技能培训,提高管理保护水平。
12.深化农业用水价格综合改革,推进现代灌区建设。 进一步推进首批21个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灌区建设试点,全面建立“允许成本+合理收益”的水价机制,完成水价调整实施。 因地制宜,将农业用水权分解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水务合作社、农户等用水主体,积极开展水权交易。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政策供应体系,形成企业、用水者、用水者参与的管理和保护模式。 及时细化第一批试点的有效做法,总结经验,及时启动第二批试点。
三、持续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
13.完成提高小型水电站大坝安全性的专项行动。 完成蓄水量小于10万立方米小型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评估,对认定(评估)为II.类、III.类大坝的相关问题立即作出改变,如需采取工程措施,应严格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加快实施大坝风险清除加固, 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严格实事求是地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和防汛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技术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普及教育,督促安全生产“三责人”履行职责。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全年新增500座电站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
14.积极稳步推进小水电分类整治工作。 黄河沿岸省级水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县整治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一站一策”整改措施,抓好整治问题,组织线上线下监督检查,将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纳入江湖评价内容总制,严格接受销售编号管理,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其他尚未完成分类整改的,要按照既定目标加快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接受销售工作质量,完善长效机制。 长江经济带等已完成整治的地区要加强督促检查,继续巩固清理整改成果。
15.督促小型水电站实施生态流动。 地方各级水务行政部门要督促电站完善生态流量排放监测设施,规范监测监测行为。 省级水务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平台建设,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自查。 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流域内小型水电站生态流量抽查。 要把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纳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内容,加强考核评价。 加强典型经验交流,建立健全生态流量释放惩戒激励机制,推动生态流量逐地实施。
16.严格建立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 加强示范创设培训,引导电站对标评价标准和创设要求,做好绿色转型升级工作。 严格创建稽核把关,加强对环保督察员查核查,对生态警示片等问题指出,重点关注生态流量排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际效果。 省级初次检查要实行全覆盖的现场检查,加大部级抽查力度。 加强示范电站日常监管,到期后严格持续审查,实行“进出”动态管理机制。 全年新增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80余座,积极协调出台激励政策。
17.引导小水电绿色转型和现代化。指导有关地方制定完善小水电绿色转型和现代化规划,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用好优惠信贷政策,鼓励利用水电集团公司、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平台等力量,推动小水电智能化转型、集约化运营和物业管理; 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建立区域集中控制中心。
四、扎实开展农村水利水电信息化建设
18.加强农村水利水电智能应用体系建设。 进一步更新完善大中型灌区、农村供水、小水电站等基本信息,拓展相关业务模块功能,夯实数据基板,优化算法模型,增强分析应用功能,加快智能管理应用体系建设。 鼓励各地区、各单位将已建立的系统与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开放数据对接接口,推动各级及相关业务信息共享共享。
19.推进数字孪生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持续推进水源地与大型供水工程信息关联匹配,完善农村供水风险图谱。 继续推进建立以县为单位的智慧供水信息平台,推进大型供水工程水量、水质、水压、取水计量等关键参数监测,以及水泵、化剂加药等重大设备设施,开展综合感知, 在有条件的区域进行实时传输、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系统建设,打造数字孪生供水系统。
20.深化数字孪生灌区,率先试行。 按照“需求牵引、应用优先、数字赋能、提升能力”的总体要求,加快49个数字孪生灌区试点建设,充分利用专家库等技术资源,加强对数字孪生灌区的跟踪引导,加强交流培训。 打造一批典型数字孪生灌区,凝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施工模式和先进的实用技术,提升智慧灌溉决策支撑水平。 大中型灌区新建改造要同步进行数字化建设和智能化应用。
21.加强小水电信息化管理。 完善小水电信息监管平台建设,促进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加强监管检查、技术审查等行业一级监管应用。 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型水电站探索开展数字孪生试点,搭建物联网基础平台,实现发电机组监测、雨水状况、监测、巡检等实时数据的联动、传输、存储和分析,完善防汛调度、电力优化调度等应用功能; 安全应急管理,生态安全。
五、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
22.加强政治建设。 巩固和拓展、学习贯彻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成果,牢牢把握其中的世界观和公式,学习和运用“千万工程”的经验,深刻领会“两个建”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 实现“两维护”,坚决落实决策部署,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发展,推动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解决农村人民群众难题。
23.持续改进风格。 坚持贯彻“八项”精神,坚定不移地纠正“四风”,开创新风向,坚决整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深入调查研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因地制宜,按类落实政策,务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深入吸取各渠道反映问题的经验教训,相互推论,深入排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强施工进度、安全、资金监管,确保热门工程、优质工程、清洁工程完工。
24.深化流域治理。 流域管理机构要结合流域大局,主动加强对流域内各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的指导,认真履行农村水利水电项目规划、投资计划、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日常监督职责。
25.练习“双手用力”。 要充分发挥各级投资的杠杆作用,完善良性水价机制,积极探索建设与管理一体化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充分利用各类金融工具,充分利用金融优惠政策支持水利,提高项目融资能力; 支持培育一批水利领域专业化市场主体,参与农村水利水电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26.打下坚实的基础。 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加强培训培训,提高基层农村水利水电管理能力。 加强农村供水、灌区、小水电基础数据的审核更新。 继续做好农村水利水电行业管理信息分析应用、灌溉实验站网络建设运营等工作。 依托农村水源灌区地图,加强水文气象预报信息耦合应用,提高“四预”能力。
27.加强科技支撑。 围绕农村水利水电工作难点,加强产学研应用深度融合,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推广应用。 加强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分析和灌溉对粮食生产贡献的分析研究,推广节水灌溉、农村供水水质处理、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等技术,加快规范完善小水工程技术规程, 数字孪生灌区,小水电站生态流,提高农村水利水电科技支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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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与您的朋友分享! 编辑丨杨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