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站所辖区域内有许多优秀的历史建筑,是苏州河历史的见证者,是百年变迁的传承者。 为了做好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日前,北站街综合行政执法队走进辖区内优秀历史建筑向业主、租户和相关物业服务公司宣传新修订的《上海市历史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执法人员分别走了进来四排仓库天地四行也怡和包装厂旧址(前身为商行)。,与在场的业主和物业管理人一起,对优秀历史建筑的外墙、内柱、门窗进行了检查,并重点介绍了新修订的《上海市历史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中的新规定,包括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应进行日常维护和修缮, 确保建筑安全,消除风险,依法配合电网管理。
执法人员在查看了建筑物内部材料和布局后,根据建筑物本身的特点,要求在场的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负责人和负责单位及时到场,对房屋易受白蚁侵害的部位,应按照《城市房屋白蚁防治规定》执行在专家和专业单位的指导下白蚁防治
物业企业和优秀历史建筑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积极学习修订后的优秀历史建筑的有关规定,特别是新规中责任人履行保护优秀历史建筑的责任,将配合主管部门积极检查报告,依法及时修复, 从而保护和传承这一优秀的历史财富,用于苏河湾滨水示范区的建设。
相关法律条款
《城镇住宅白蚁防治条例》第十二条:
原房屋和超过白蚁防治期的房屋发生蚁虫侵扰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应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蚁。
房屋所有人、使用单位和房屋管理单位应当配合白蚁防治单位开展白蚁检查和消灭工作。
《上海市历史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保护职责:
1)按照优秀历史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和普查要求,进行日常维护和修缮;
2)确保建筑安全,保证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发现安全隐患或危险,及时采取隐患或风险消除措施,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3)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对优秀历史建筑进行勘察和网格化管理。优秀历史建筑使用者应当按照国家和市的规定,合理、安全地使用建筑物和设施设备,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危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或者风险,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优秀历史建筑使用者应当配合保护责任人履行保护职责,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对优秀历史建筑进行勘察和网格化管理。
*:上海静安区。